進滬備案材料準備清單及注意事項
1.中標通知書、承包合同
(1)可進行招標的項目,需提交業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
(2)中標通知書、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材料上開工以及竣工時間,須符合建設工程的法定程序。
(3)施工承包合同提交內容,應提交同主體內容及反映技術指標的部分內容為主,合同通用條款內容沒有硬性規定。
在進滬備案外省企業信息報送過程中,我們將從多個角度出發,全面為您進行服務和支持:
1. 報送材料準備:根據上海市建設部門規定,外省企業需要提供一系列相關資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副本、資質、安許等。我們將為您提供具體的清單和樣表,幫助您準備所有必要的報送材料。
2. 資料整理與審核:在您提供報送材料后,我們將負責對其進行整理和審核。通過對材料的詳細清點與核對,我們能夠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并提前解決,以確保您的信息報送符合上海市規定的要求。
3. 流程辦理與跟進:一旦報送材料符合要求,我們將按照程序及時辦理進滬備案手續,確保您的信息能夠順利錄入上海市相關系統。,我們將持續跟進備案進度,并及時通知您新的辦理結果。
同時,辦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作業備案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或者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辦理滬內備案人員進滬人員服務窗口。
注意,如果備案時間逢周六、周日或者法定節假日,進滬備案辦理機構暫停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