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收藏家對書畫的購買有兩種認識上的誤區。一是在藝術歷史上享有地位,被社會所認可的名家。像張大千,齊白石,這些近現代名家的作品,一定都是值得收藏的。但問題是,這些畫的價格都很高,如果是買到,那虧大了。
若是私人珍藏,想要保養起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能它的性。其次,一般人都認定,一個藝術家一旦達到了一定的社會地位,他的作品具有很高的價值。實際上,職位僅僅是組織,管理或者社交技巧的一個證明。一般,為瑣事忙碌,根本無暇顧及藝術創作。所以,不能用職稱來評價價值。另外,有些官在沒有了地位之后,也沒有了它的價值。因此,收藏者在收藏時,不僅要具備一定的文化知識,還要具備一定的實際應用能力。平時要多接觸一些與藝術有關的事物,久而久之,能看到更多的世界。
書畫交易市場也有許多虛假泡沫。正如明代沈德符所言,明代書畫大家“荊關”“進參蘇米”,道出了藝術市場的一般規律:市場在未啟動前價格普遍低廉,有若靜水;一旦啟動,便一浪涌一浪翻滾,而且一浪高過一浪,中間會浮出虛假泡沫。明嘉靖到崇禎清楚地展現了這一過程。
書畫交易機構。古代的書畫交易機構除了的如唐代的“集賢院”,就是負責書畫購買、征集的機構。民間的書畫交易大家中進行,或者是茶肆、藥鋪、寺廟門口、畫市、瓦市等,但自宋代以來,情況有所變化。據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記載,北宋時,在汴梁相國寺殿后的資圣門前,就辟有買賣“書籍玩好圖畫”的店鋪。明代中后期,北京、蘇州、杭州等地,也都設有經營書畫古玩古董的場所,如北京的“城隍廟”就是專營書畫古玩古董的市場。清代至民國,有諸如北京“琉璃廠”、上海“老城隍廟”等都是書畫交易的場所。解放后,私家的古玩店鋪逐漸合并,改為國家經營管理的文物商店或書畫商店,正規的書畫交易一般文物商店中進行。無論是古玩鋪還是文物商店的書畫交易,都是一對一的買賣關系,這種古代的書畫交易方式至今還存在。但作為交易形態的轉型,我們也看到了為書畫交易提供平臺的中介機構的出現,其標志是現代拍賣行的出現及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