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調國際汽車質量系統規范,由世界上主要的汽車制造商及協會于1996年成立了一個機構,稱為國際汽車工作組 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 (IATF) 。 IATF的成員包括了國際標準化組織質量管理與質量技術會(ISO/TC176),意大利汽車工業協會(ANFIA),法國汽車制造商會(CCFA)和汽車裝備工業聯盟(FIEV),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汽車制造商如寶馬(BMW),克萊斯勒(Chrysler),菲亞特(Fiat),福特(Ford),通用(General Motors),雷諾(Renault)和大眾(Volkswagen)等。
汽車零部件企業,若涉及3C認證強制目錄下的零部件企業,通常也是汽車安全件相關的零部件,在沒有獲得3C認證其產品是無法進行銷售的;沒有3C認證,IATF 16949認證也是無法申請的。
1)定義產品及其功能和低工作要求。一個系統的完整定義包括它的主要和次要功能、用途、預期的性能、環境要求、系統約束條件和構成故障的條件等。由于任何給定的產品都有一個或多個工作模式,并且可能處于不同的工作階段,因此,系統的定義還包括產品工作的每個模式及其持續工作期內的功能說明。每個產品均應由它的功能方框圖,表示產品工作及產品各功能單元之間的相互關系。
2)按照工作功能方框圖畫出其可靠性方框圖;
3)根據所需要的結構和現有資料的多少來確定分析級別;
4)找出故障模式,分析其原因及影響;
5)找出故障的檢測方法;
6)找出設計是可能的預防措施,以防止特別不希望發生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