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劃分不同危險廢物的存放區域,并設置明顯的標識。
有清晰的通道和操作空間。
通風系統
通風設備安裝到位且運行正常。
通風量和通風效果滿足設計要求,能有效排除有害氣體。
消防設施
配備足夠數量和類型的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
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泄漏防控措施
需要對應的分區存放:
- 不同類別的危險廢物應分區存放,避免相互反應。
- 不相容的危險廢物不能混合存放。
需要全新的包裝:
- 危險廢物應采用合適的包裝材料進行包裝,確保包裝完好無損,無泄漏。
需要對應的臺賬管理:
- 建立詳細的危險廢物出入庫臺賬,記錄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來源、去向等信息。
具體的要求可能因地區法規和標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建設和運營危險廢物儲存間時,應嚴格遵循當地的相關規定。
【以下是一些危廢倉庫建設驗收標準的參考資料】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規定了危險廢物貯存庫、貯存場、貯存池、貯存罐區和貯存點的建設、運行、管理和監督等方面的污染控制要求。例如,貯存庫內不同貯存分區之間應采取隔離措施;貯存液態危險廢物的要有液體泄漏堵截設施和滲濾液收集設施;貯存易產生特定氣體的廢物要有氣體收集和凈化設施等。該標準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是危廢倉庫建設的重要執行標準。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涉及危廢收集、貯存過程中的相關規范。
《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對于涉及危險廢物的環評內容提供了評價指南。
另外,不同地區可能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殊要求,制定更具體的地方標準或指南。在進行危廢倉庫建設驗收時,還需結合當地相關政策和規定。
【危廢倉庫建設的驗收標準通常由以下幾個部門參與制定】
生態環境部門:作為危險廢物管理的主要監管部門,負責制定與危險廢物儲存相關的環境保護要求和標準。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建筑結構、施工質量等方面的標準制定發揮作用,確保倉庫的建筑安全性和合規性。
應急管理部門:關注危廢倉庫在防火、防爆、應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標準。
消防部門:側重于消防設施的配備、布局和消防通道等方面的標準制定,以保障消防安全。
標準化管理部門:統籌協調各部門的標準制定工作,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這些部門會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參與制定危廢倉庫建設的驗收標準,以保障危廢倉庫的建設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多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