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燈、地花鼓等民間歌舞演出的盛況,明、清兩代地方志書有許多記載。其演出形式大體為兩種: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劇唱”,被稱為地花鼓、竹馬燈、打對子和對子花燈等;二是“聯臂踏歌”的集體歌舞,習慣稱為“擺燈”和“跳燈”。
游燈龍從當天晚上8時開始,村里準備好龍頭和龍尾,村里的男女老少每人準備好一盞燈籠組成龍身,隨著參加人數的增多,燈籠漸漸匯成了“燈龍”。全村只擎一條燈龍,燈龍越長,象征該村人丁越興旺。活動通常要持續一個半小時,在走家串戶之后,村民們將一起到村里空地臨時搭起的戲臺前看高甲戲。
秀山花燈表演每年從正月初二開始,至正月十五結束,十六以后叫"厚臉燈"。秀山花燈的傳統表演,場地不限,院壩、堂屋、街頭巷尾,只要有一個十多平方米的平地即可。由于各地花燈班表演形式和表演風格、表演內容的需要,也有需要特殊場地的。如表演"高臺花燈",就需要傳統老式的木方桌二至三張,表演的二人在幾張桌子重疊高度的桌面上進行花燈二人轉表演。花燈小戲,需要"搭臺子",簡易布景,一般是在壩子的土臺上表演,或者在吊腳樓上表演。歷經數的發展,秀山花燈逐漸形成了具有特風格的民間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