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觀質量檢查
6.1.1 水帶的外觀檢查
將水帶展開鋪平后,檢查織物層的外觀質量。任意剖開1m長的水帶,檢查襯里(或外覆層)的質量。并對以上檢查內容進行判斷并記錄。
6.1.2 噴槍及接口的外觀檢查
目測檢查噴槍及接口的金屬件表面質量,判斷是否符合規定。
6.2 噴射性能試驗
6.2.1 試驗裝置的要求
噴射性能試驗裝置的工作壓力應大于水龍設計工作壓力的1.2倍,裝置中壓力測量精度不低于1.6級,流量測量精度不低于±1%。
6.2.2 射程測試
將噴槍置于噴射架上,順風向布置,調整噴槍軸線與水平線的夾角(仰角)至30°±1°,同時使噴嘴出口中心至地面的高度為1m±0.01m,外界風速應不大于2m/s。
水泵啟動后,使噴槍進口壓力達到表1規定的噴射壓力值,待噴射穩定后,分別進行直流射程和噴霧射程的測量。噴槍在噴射軸線上噴射水流連續散落遠處至噴嘴出口端中心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點之間的距離折回10%視為射程。
對噴霧角可調的噴霧水槍,噴霧射程在30°噴霧角下測定。
6.2.3 流量測試
根據噴槍的流量選擇容積計量罐,水泵啟動后,使噴槍噴射,待達到表1規定的噴射壓力并穩定后,轉向計量罐內噴射,連續噴射時間不少于30s,噴槍移開20s后測出計量罐內水的體積或質量,經計算求得噴槍的流量。或用標定合格的流量計直接測量流量。
6.2.4 噴霧角的測量
在水槍噴射時,將量角規的兩條邊分別與噴槍噴嘴前的霧狀水流邊緣相重,測角規兩邊的夾角為噴霧角。
6.3 密封性能試驗
將水龍進口端與水壓試驗臺相連,灌滿水排凈空氣后關閉噴槍,緩慢升壓至設計工作壓力,保壓2min,檢查水龍各密封部位。
6.4 水帶性能試驗
6.4.1 內徑測量
6.4.1.1 用塞規測量水帶的內徑。塞規用金屬制成,如圖1所示的結構,其尺寸和公差按表3規定,工作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為1.60。
1 外觀質量
5.1.1 水帶的織物層應編織均勻,表面整潔,無跳經、斷經、跳緯及劃傷。水帶襯里(或外覆層)的厚度應均勻,表面應光滑平整、無折皺或其他缺陷。
5.1.2 金屬件表面應無結疤、裂紋及砂眼,加工表面應無傷痕。鋁制件表面應作陽極氧化處理。
5.2 噴射性能
水龍按6.2進行噴射性能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表1規定。
5.3 密封性能
水龍按6.3進行水壓密封試驗,試驗期間各密封部位應無滲漏、變形和脫落現象。
5.4 水帶性能
5.4.1 內徑、長度
水帶內徑、長度的尺寸及公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水帶內徑、長度的尺寸及公差
5.4.2 耐壓性能
水帶按6.4.3進行耐壓性能試驗,在1.5倍設計工作壓力下,應無滲漏現象;在3倍設計工作壓力下,不應爆破和泄漏。
5.4.3 單位長度質量
水帶的單位長度質量不應超過180g/m。
5.4.4 延伸率、膨脹率和扭轉方向
在設計工作壓力下其軸向延伸率和直徑的膨脹率不應大于5%。水壓作用下,沿水流方向看,水帶不應產生逆時針扭轉。
5.4.5 其他性能
水帶的可彎曲性、黏附性、耐低溫性能、襯里(或外覆層)物理力學性能、耐磨性能應符合GB 6246—2011中4.8~4.12的要求。
5.5 噴槍性能
5.5.1 材料
噴槍應采用耐腐蝕或經防腐蝕處理的材料制造。各鑄件材料的化學成分及機械性能應分別符合GB/T 1173、GB/T 1176、GB/T 15115和GB/T 15116等相應標準的規定。
5.5.2 螺紋
噴槍的螺紋應符合GB/T 197中內螺紋7H級、外螺紋6g級的要求。螺紋應無缺牙,表面應光潔。
5.5.3 操作性能
噴槍應帶有開關,且“開”與“關”的轉換功能應由一個動作完成。對于直流噴霧噴槍,其調節噴霧角的旋轉開關的關閉方向從噴槍的進口看應是順時針。
噴槍的操作力矩不應大于15N·m。
5.5.4 耐水壓強度
噴槍按6.5.3規定的方法進行耐水壓強度試驗,噴槍不應出現裂紋、斷裂或影響正常使用的殘余變形。
5.5.5 抗跌落
噴槍按6.5.4規定的條件作跌落試驗后,應無碎裂和變形現象并能正常操作使用。
5.5.6 耐腐蝕
噴槍按6.5.5規定的條件試驗后,應無起層、剝落或肉眼可見的點蝕凹坑,且能正常操作使用。
5.6 接口性能
5.6.1 結構
水龍進口的接口結構可分為與自來水管路上水龍頭接頭相連接的卡式接口,以及與消防供水管路相連接的螺紋式接口。
5.6.2 螺紋
接口的螺紋應符合GB/T 197中內螺紋7H級、外螺紋6g級的要求。螺紋表面應光潔、無損牙。
5.6.3 操作力
卡式接口與水龍頭接頭的操作力應在30N~90N范圍內。
5.6.4 耐水壓強度
接口按6.6.2規定的方法進行耐水壓強度試驗,接口不應出現裂紋、斷裂或影響正常使用的殘余變形。
5.6.5 耐腐蝕
接口按6.5.5規定的條件試驗后,應無起層、剝落或肉眼可見的點蝕凹坑,且能正常操作使用
輕便消防水龍 portable fire hose
在自來水或消防供水管路上使用的,由接口、水帶及噴槍組成的一種小型輕便的噴水滅火器具。
3.2 設計工作壓力 design service pressure
輕便消防水龍所應承受的大工作壓力。
.1 試驗時將1.20m長的試樣一端與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帶有排氣閥的密封裝置封閉。保持試樣平直,使試樣灌滿水并排盡其中的空氣,關閉排氣閥。以5.0MPa/min~10.0MPa/min的速率升壓至1.5倍的設計工作壓力,保壓5min,檢查試樣的情況。然后以該速率升壓至3倍的設計工作壓力,觀察試件是否爆破。
) 耐壓試驗臺:應能可靠地夾緊試樣,一端應能縱向移動,試驗過程中不應阻礙試樣的自由延伸,試驗臺應裝有排氣閥;
b) 水壓源:應采用三缸的電動往復泵,其工作壓力不低于試樣的爆破壓力;
c) 穩壓裝置:當水壓不3.0MPa時,經過穩壓后,壓力波動值不大于±0.05MPa;當水壓3.0MPa時,經過穩壓后,壓力波動值不大于±0.10MPa;
d) 壓力顯示裝置:測量下限為0,測量上限為爆破壓力的1.5~2.0倍,并能記錄爆破壓力值,顯示精度不低于±0.01MPa。
6.4.4 單位長度質量檢查
試驗時,稱出整盤水帶的質量,然后按6.4.2規定測量水帶長度。
噴槍以噴嘴垂直朝上、噴嘴垂直朝下(旋轉開關處于關閉位置)以及水槍軸線處于水平3個位置,從離地2.0m±0.02m高處(從噴槍的低點算起)自由落到混凝土地面上。噴槍于每個位置墜落兩次后檢查。
6.5.5 鹽霧腐蝕試驗
6.5.5.1 試驗前對樣品表面作仔細清洗,不應留有油膩、污物。清洗時不準使用磨料或溶劑。樣品在鹽霧腐蝕試驗箱內應呈直立狀態,樣品之間不能互相接觸,樣品也不能與箱壁接觸。
6.5.5.2 試驗周期為120h。試驗中應防止鹽溶液直接沖擊樣品表面。試件從鹽霧腐蝕箱內取出后,應用不超過40℃的自來水沖洗,待干燥后檢查。
1.可與室內消火栓設置在同一箱體內。
2.消防軟管卷盤應配置內徑不小于 ф19的消防軟管 ,其 長度宜為30.0m ;輕便水龍應配置公稱直徑 25有內襯里的消防水帶 , 長度宜為30.0m 。
3.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水龍應配置當量噴嘴直徑 6mm的消防水槍 。
1)耐火等級為一、二級且可燃物較少的單、多層丁、戊類廠房(倉庫)。
2)耐火等級為三、四級且建筑體積不大于3000m3的丁類廠房;耐火等級為三、四級且建筑體積不大于5000m3的戊類廠房(倉庫)。
3)糧食倉庫、金庫、遠離城鎮且無人值班的立建筑。
4)存有與水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內無生產、生活給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儲水池且建筑體積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輕便消防水龍箱
輕便消防水龍箱(戶內型)
型號:LQG10-10
規格:500*380*130
輕便消防水龍箱(廠房型)
LQG16-30
規格:700*550*160
水帶10米 20米 30米直流噴霧水槍 全銅快速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