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馀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后,才能進行注銷。
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清算動作進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資格,其權利義務能力和行為能力都沒有發生變化;
開始清算動作后,公司便進入特殊階段,其權利義務能力和行為能力均減小,受到相應限制。不過清算期間,公司仍具有法人資格,可以參
公司被撤銷一般是由于公司存在某些法定的不可存在的現象,比如登記機關事后發現公司登記時的資料有問題。撤銷是一種對行政許可的法律收回行為,是公司注銷的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