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門用于關閉和開放泄(放)水通道的控制設施。水工建筑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可用以攔截水流,控制水位、調節流量、排放泥沙和飄浮物等。閘門一般由活動部分(也稱門葉)、埋固部分和啟閉機械3部分組成。門葉包括:承重結構、行走支承、支臂、支鉸、止水裝置、吊耳等。埋固部分包括:軌道、鉸座、止水座、護角等。 常用的成套啟閉機械有:卷揚式、油壓式、螺桿式和移動式機械。 閘門又分為平板閘門和弧形閘門. 我們將水利閘門進行如下分類: 1、如果按閘門關閉時門頂與水面的相對位置分為露頂式閘門和潛孔式閘門。 2、當我們按閘門門葉的外觀形狀分為平面閘門、弧形閘門、人字閘門、拱形閘門、球形閘門和圓筒閘門等。 供水排水閘門適用范圍 1 本標準規定了鑄鐵閘門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供水、排水工程用的鑄鐵制閘門。 2 引用標準GB 1176 鑄造銅合金技術條件 GB 1220 不銹鋼棒 GB 4216.2 2.5巴灰鑄鐵管法蘭尺寸GB 4216.9 灰鑄鐵管法蘭用石棉橡膠墊片尺寸 GB 4216.10 灰鑄鐵管法蘭及墊片技術條件 GB 6414 鑄件尺寸公差 GB 9439 灰鑄鐵件 YB 3211 涂漆通用技術條件 YB 3214 包裝通用技術條件3 產品分類 3.1 產品標記 其中(從左到右):鑄鐵閘門Z;門桿形式M(明桿式),A(暗桿式);安裝方式Q(墻式),G(墻管式)閘孔形狀Y(圓形),F(方形),J(矩形);閘孔尺寸。 4 技術要求 鑄鐵閘門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4.1 鑄件 4.1.1 灰鑄鐵的機械性能應符合GB 9439規定。鑄造銅合金的機械性能應符合GB 1176規定。 4.1.2 鑄鐵件表面所附有的型砂、氧化皮、冒口、澆口和多肉等應清除干凈。 4.1.3 主要鑄鐵件(如門框、門板和導軌)應時效處理 4.1.4 鑄件不允許有裂縫、疏松和澆不足等缺陷。如有氣孔、縮孔和渣眼等缺陷時應補焊與修整,但***鑄件質量。 4.1.5 鑄件的鑄造偏差應符合GB 6414規定。 鑄鐵閘門裝置與調試 1.裝置前,要首要查看豎框與橫框之間、閘板與閘板之間(指多塊閘板組合的閘口)的銜接螺絲,能否在運送裝卸中惹起松動,它們的接茬處能否錯牙,要調整成一個平面,然后上緊螺栓。 2.裝置時,將閘口全體豎入閘槽,在兩頭立框的下面墊上調整墊塊(禁止墊下橫梁),兩立框用手動葫蘆和斜拉立穩,將閘口找直找平,各地腳孔內串上地腳螺栓,支好盒子進行一期澆注,注重混凝土不能埋上閘框,使閘框底平面貼在水泥墻上,當混凝土凝結后,再對閘框進行調整,擰緊地腳螺栓,對閘口進行調整時,在閘口背面的閘板和閘框的封水處,用塞尺對四周進行空隙丈量,如有大于0.3mm的當地,在該處閘框與混凝土墻間強塞鐵片,消除空隙,然后調整至四周空隙都在0.3mm以下,再進行二期澆注,混凝土將閘框埋入二分之一處為宜。 3.澆注混凝土時,流進閘板、閘框、斜鐵、檔板間的灰漿應***鏟除,以避免灰漿凝結后影響閘口啟閉。 4.鏟除加固物。閘口出廠前,為使閘板、閘框貼合緊湊,裝置后削減空隙,2m以上的閘口在上下橫框上裝置了4-6個勾板壓鐵,立框的檔板上增加了頂絲,注重在空隙調整后,將勾板壓鐵和頂絲撤除,以便閘口啟閉。 閘門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①主體活動部分,用以封閉或開放孔口,通稱閘門,亦稱門葉; ②埋固部分; ③啟閉設備。 活動部分包括面板梁系等稱重結構、支承行走部件、導向及止水裝置和吊耳等。埋件部分包括主軌、導軌、鉸座、門楣、底檻、止水座等,它們埋設在孔口周邊,用錨筋與水工建筑物的混凝土牢固連接,分別形成與門葉上支承行走部件及止水面,以便將門葉結構所承受的水壓力等荷載傳遞給水工建筑物,并獲得良好的閘門止水性能。啟閉機械與門葉吊耳連接,以操作控制活動部分的位置,但也有少數閘門借助水力自動控制操作啟閉。 進行閘門形式選擇時,需要根據閘門工作性質、設置位置、運行條件閘孔跨度、啟閉力和工程造價等,結合閘門的特點,參照已有的運行實踐經驗,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