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怎么認證
自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包括增值稅、機動車銷售統一、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信息。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和機動車銷售統一,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現在國家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不少有才干的年青人都開始步入了創業浪潮中來實現自己的創業夢。但是對于創業公司都處理懵懂的階段,對于注冊公司是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好多人都不太清楚。區別是什么,接下來給大家講解一下主觀的形式區別:一般納稅人 :基本稅率17%,實行差額征稅,銷項-進項即為征稅金額。銷貨方可以開“”,也可以開“普通”。銷貨方開出的“”,對方可在180天內認證抵扣,一般納稅人也有5%、6%、11%、13%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 :適用3%征收率。銷貨方只能開具“普通”,全額征收(每月不含稅銷售額3萬,季度9萬免征),對方不能抵扣。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只能作為成本沖減所得稅應納稅額。
認定標準編輯
根據《暫行條例》及其《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于北京等8省市改征試點一般納稅人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
《關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1.《一般納稅人通用申請書》;2.《稅務登記證》副本;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明及其復印件;4.會計人員的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5.經營場所產權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及其復印件;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認定標準編輯
根據《暫行條例》及其《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于北京等8省市改征試點一般納稅人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
《關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1.《一般納稅人通用申請書》;2.《稅務登記證》副本;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明及其復印件;4.會計人員的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5.經營場所產權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及其復印件;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