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司開業注冊
辦理機構:市局外資企業注冊處。
辦理時限:(設立)
自申請登記注冊提交的有關文件、齊備后3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不予核準登記的決定。
辦理時限:(變更)
自申請變更登記提交的有關文件、齊備后3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變更登記或不予核準變更登記的決定。
辦理時限:(注銷)
自申請注銷登記提交的有關文件、齊備后3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注銷登記或不予核準注銷登記的決定。
申辦對象:
申辦:(設立)
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2、有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經營場所、必要的設施和從業人員;
4、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
5、有符合法律、法規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6、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立核算,自負盈虧。
申辦:(變更)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資企業注冊處登記注冊的,已具有企業法人的中外合資股份公司注冊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需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資企業注冊處辦理相關登記注冊事項變更登記。
外資辦理注意事項:
1、外國公司成立公司的營業范圍,滿足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規定,凡是禁止外資進入的產業,外國公司不得設立;
2、國外的資料做好完善的公證和使領館認證工作;
3、外國公司匯入外幣,從外國公司國外的銀行匯出、且自該外國公司的名下的銀行賬戶匯出。
外資公司改變規章:
(1)股東簽字、蓋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規章修正案或修正后的公司規章;
(2)批閱機關的批復;
(3)公司規章規則的組織做出的抉擇或決議;
(4)加蓋本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