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是指商標所有人為了取得商標權,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國家規定的注冊條件、原則和程序,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商標局經過審核,準予注冊的法律事實。經商標局審核注冊的商標 [1] ,便是注冊商標,享有商標權。
為何注冊
簡單地說,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記。這種標記通常由文字、圖形英文、數字的組合構成。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很多電子商標,就是文字商標;奔馳汽車的奔馳商標(一個三角形外套圓環)是圖形商標;鳳凰自行車廠的“鳳凰“商標”,由文字“鳳凰”和鳳凰鳥的圖形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圖形的組合商標。
網絡熱詞是否一定能夠借勢成功注冊為商標,不能一概而論,這要看預申請的商標是否符合法定要素。網絡熱詞并不享有天然成功注冊的特性,也不能理解其一定不能作為商標獲得注冊,符合下列法定要素是商標注冊的前提,如果連此前提條件都缺席,那么必定會吃到商標注冊的閉門羹。
,網絡熱詞注冊商標的首要要素是須符合商標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具體而言包括:
《商標法》第七條: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商標法》第九條: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相沖突;
《商標法》第十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六)帶有歧視性的;(七)帶有欺性的;(八)有害于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第二,網絡熱詞注冊商標應符合商標注冊的顯著性要素。
顯著性作為構成商標的核心概念,是指商標應當具備的足以使相關公眾區分商品/服務的來源特征,其決定著特定的標識是否可以通過注冊獲得商標權。依據《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材料、重量及其他特點的以及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標志或詞匯均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第三,網絡熱詞注冊商標還應符合商標注冊的在先性要素。
我國是一個以“申請在先原則為主的商標注冊制度”的國家,即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商標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日期在先的商標。但是根據《商標法》第31條的規定,我們可以得知,對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申請注冊的,由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對于申請人同時開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該商標的情形,可由各申請人進行協商,在法定期間內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在商標局主持下或由各申請人以抽簽方式決定,或由商標局作出裁定。由此可見,我國采取以“申請在先”為主要原則,但在某些的情形下也不排除“使用在先”原則的適用。
商標快速注冊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
商標注冊流程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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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注冊商標撤銷三年不使用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疑難商標注冊
每年的商標申請量非常大,難免會出現重合現象。或許你使用多年的商標,一經查詢才發現,早就被別人注冊過了。那應該如何解決呢?
商標異議答辯
對于已經過了公告期的商標,則不可以再提商標異議,就提出商標宣告無效。可見,商標異議、商標宣告無效的作用基本相同,只是提出的階段不同。
商標續展
商標有效期是10年,每10年要向商標局申請一次商標續期,可以再10年有效期,這就是商標續展。
商標駁回復審
近期網上有一個讓申請淚,讓商標代理人沉默的圖片,就是說商標的駁回率達到51%。該圖片的來源不甚清楚,但就發布的數據分析可以得出,商標以往的駁回率已經在30%-
商標被駁回解決方案
申請注冊商標現在比較簡單,費用也越來越低,代理行為相對透明了。但是申請商標一旦被駁回該如何處理,就屬于門檻比較高的事物了,既要考查代理機構分析建議的性,又要結合商標使用等情況綜合考慮。如商標被駁回需考慮以下內容
確定跟自己密切相關的商品/服務項目被駁回了之后,要繼續分析駁回原因。常見的駁回原因有:違反法律規定、跟已有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不具有商標顯著性特征。
根據駁回原因分析駁回復審的成功率如何;這時一般就需要一個的代理機構提供分析意見了。其中有兩種情況基本可以考慮放棄駁回復審:1.商標相同;2.違法法律規定
一般判斷駁回復審成功率還要考慮如下因素:商標使用情況、商標使用建立起來的度和影響力情況。
判斷代理機構是否:能否根據駁回原因進行走心的分析,能否充分了解商標使用現狀,能否綜合結合撤銷、異議、無效宣告等程序給出綜合性解決方案
按相關法律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商標被駁回決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起訴。 另外,對于會不會成功,如果商標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是可以成功注冊的,請自行按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起訴。
商標在注冊的過程中沒有永遠的成功率,任何一個人都不能,一定能夠注冊成功,這是由商標注冊中客觀事實決定的,其次呢商標是有查詢的盲區,申請信息還沒有錄入數據庫的商標,沒有辦法查到,這也就意味著商標不排除有近似的風險,綜合來說,商標沒有通過的原因是有兩個,,商標存在近似,與他人申請的商標相近或者是近似,第二,存在查盲期,從提交,到商標局接受注冊,輸入數據庫,這其中有大概三個月的數據延遲期,這個期間商標可能申報之后,系統不顯示,如果有代理機構跟你說能通過,那你就需要考慮,這個代理機構值不值得信任了
有人說,既然企業能夠注冊商標,那么個人可以注冊商標嗎? 先需要說的是,如果個人想要注冊商標的話,那么需要是個體戶才行,換句話來說就是,個人沒有辦法注冊商標,但個人是個體戶的話,就可以注冊商標。
我國對于個人申請商標的規定,經歷了一個從嚴格限制到鼓勵準入,再從自由寬松到嚴格規范的過程,到了現在,國家對個人注冊商標上放松了一點,也就是,個人可以注冊商標,但需要擁有經營主體資質。
具體過程如下:
1993年的時候,《商標法》規定只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戶才能申請商標,而個人(自然人)不可以以個人的名義注冊商標。
2001年的時候,《商標法》改變了對自然人商標注冊的限制。
2007年,《自然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注意事項》中規定,個人(自然人)要注冊商標,是個體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或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的身份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執照等。
2016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布通告稱,對個體工商戶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時申報商品或服務范圍是否在其核準經營范圍內不再進行審查。也就是說,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在類別上的限制得以放松;但需要擁有經營主體資質這一條件沒有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