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投資收益有兩類:一類是股息紅利,另一類是轉股所得。在商業世界里,這兩類所得都屬于股東投資賺的錢。但是在稅收的世界里,這兩類收益有著完全不同的征稅規則。只要是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均屬于免稅收入,但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并沒有免稅待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當分配股息紅利時,兩種架構稅率相同,間接持股架構繳稅時間延后。
1、個人持股的直接型股權架構:該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稅負為15%。繳納了25%的企業所得稅后,剩余75%的稅后利潤進行股息分紅。=(1-企業所得稅稅率25%)×個人所得稅稅率20%=15%
2、公司持股的間接型股權架構:該股息紅利的企業所得稅免稅,只有分配到個人股東時,才繳納個人所得稅。起到延遲納稅的作用。
當股權轉讓時,個人持股的直接型股權架構稅負為20%,公司持股的間接型股權架構稅負為40%。
1、個人持股的直接型股權架構:股權轉讓收入按《個人所得稅法》三條(三)項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br data-filtered="filtered"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公司持股的間接型股權架構:轉股套現賺的錢分配至老板個人賬戶需要繳納兩道稅:一道是企業所得稅,稅負25%;另一道是個人所得稅,稅負15%。整體稅負合計高達40%。
由對比可見,股權架構由股權戰略決定,如果股權戰略為長期持有,可以考慮搭建持股公司間接架構,享受股息紅利免稅,分配到個人股東時才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權戰略為賣股套現,可以考慮搭建個人持股直接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