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價值評估主要受經濟與市場兩大因素左右:
經濟價值方面,關鍵因素包括林木的先天性與后天性特征。先天性因素側重于林木品種,品種即便尺寸相仿,其價值也顯著普通品種。后天性因素則涵蓋胸徑、樹高、特造型、蓄積量及出材率,相同品種下,胸徑粗壯、樹體高大的林木自然價值更高。
市場價值方面,市場需求是決定性因素。供需關系直接影響林木價格:供過于求時,林木價格下跌;反之,若市場需求旺盛,林木價格則上揚。
這兩類因素共同作用于林木評估過程,對評估方法的選擇具有指導意義。
樹木價值評估是一個綜合考慮多種因素的過程。通過合理的評估方法和的評估師,可以更準確地評估樹木的價值,為樹木的保護和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剩余法評估林木資產價值案例】假設某片森林的林木被采伐后市場銷售總收人為1000萬元,木材經營成本總計為300萬元,木材經營合理利潤為100萬元,預計該森林資源的再生價值為150萬元,則該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價值為
P=1000-300-100+150=750(萬元)
剩余法較適用于成熟林的評估,因為這時候的財務資料取得比較容易、可靠。剩余法能充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對資產價值的影響,易于被交易雙方接受,同時也注意了資源狀況變化對資產價值的影響,使評估結果更加客觀、公允。但這種方法受市場變化的影響較大,所以,如果成熟林的采伐期距離評估基準日時間較長,不宜采用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