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漿制備: 石膏砂漿物料混合比例應合適,推薦參照建議配合比。 一次投料量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用完。初凝后料漿不得再次加水攪拌使用。 先將水倒入攪拌桶,再倒入灰料,攪拌2~5分鐘,使料漿達到合適的稠度,靜置5分鐘后再進行第二次攪拌后使用。
操作工藝: 施工準備-基層處理-墻面貼餅沖筋-墻面均勻適量灑水-制備料漿-料漿刮抹上墻-刮平-壓實壓光-檢查 驗收: 施工前應先標筋。層高3米以下設橫筋2道,豎筋間距為1.5米左右,筋寬30~50毫米。 抹灰厚度應由建筑設計規定。 抹灰厚度為5~20毫米,先BZD2型底層粉刷石膏砂漿打底,再用BZM型面層粉刷石膏罩面。 抹灰厚度超過8毫米時,應分層施工,每層厚度控制在8毫米內,待上一層料漿終凝后再抹下一層。層為粘結層,因此鐵抹子不能多次回抹以免造成料漿位移形成空股起殼。用手指輕壓無明顯痕跡表明已終凝。 抹灰時用灰板和抹子將料漿抹在墻上。觀察砂漿表面略收干時,用H型尺或刮板緊帖標筋刮平壓實,做到墻面平直。 如果表面要進行壓光,應在料漿終凝前進行。 抹灰過程中清理的落地灰及修理過程中刮搓下來的料漿不得回收再使用。抹灰使用的工具和機械再作業完成后應及時清洗干凈。 施工完畢的墻面應避免磕碰及水沖浸泡,并保持室內通風。
砌筑砂漿指的是將磚、石、砌塊等塊材經砌筑成為砌體的砂漿。 它起粘結、襯墊和傳力作用,是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水泥砂漿宜用于砌筑潮濕環境以及強度要求較高的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