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材特征
發現書寫動作局部特征,要對檢材字跡逐字、逐畫進行對照觀察,找出其書寫動作的規律性,其中非規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樣本特征
初步判定檢材筆跡特征之后,可以此為依據,按照上述順序和方法確定樣本筆跡特征。與檢材筆跡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尋找、對照。
筆跡鑒定既要重視對差異點的評斷,也要重視對符合點的評斷,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確定差異點屬于非本質的性質以后,就貿然做出肯定同一結論是不科學的。符合點也有本質的符合和非本質的符合之分,如果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相同特征的數量、質量占優勢,即構成本質符合性質;如果兩者相同特征在數量、質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屬于非本質性的符合。經過差異點和符合點的評斷,如果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之間,出現了本質符合和非本質差異,或者本質差異與非本質符合的的結果,既可做出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是同一人書寫或不是同一人書寫的確切結論。
文件物證與一般書證不同,它是以文件物質屬性證明案件事實的各種書面材料,文件的物質屬性主要包括文件的存在方式、文件的外部形態以及文件的特征特性等。而書證是以其所記載的內容證明案件事實的,作為書證的文件使用時一般不需要檢驗,只須對其內容進行調查研究,確定其內容是否真實可靠。只有在對書證物質屬性發生懷疑或是書證內容無法辯認時才需要對其進行技術鑒定,如懷疑其被篡改偽造或是文字內容模糊不清時。這時該書證就不僅僅是一般意義上的書證了,它同時也具有了物證的屬性。作為物證的文件大多也具有書證的性質,如反動標語、反動傳單以及被篡改偽造的票據等, 其內容所能說明的屬于書證,其物質特性證明的則屬于物證。而文件檢驗技術檢驗鑒定的只是其物質屬性的哪一部分,屬于書證的哪部分內容不應涉及。對于物證的文件一般都要運用的知識或一定的技術手段進行檢驗鑒定,以達到以文件物質屬性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筆跡檢驗的對象是案件中的各種筆跡物證。筆跡檢驗是在研究認識個人書寫習慣的基礎上,對兩部分筆跡進行比較鑒別,以確定它們是否為一人所寫的檢驗過程。通過筆跡檢驗可以證明:物證筆跡是否為某人所寫;幾起案件中的物證筆跡是否為一人所寫;一份物證筆跡材料中的幾個部分是一人所寫還是多人所寫。
印刷文件檢驗的對象是各種印刷文件物證。印刷文件包括各種制版印刷的文件、打印復印的文件以及壓印的印文戳記等。印刷文件檢驗是在研究認識各種印刷方法和印刷工具材料特性的基礎上,對印刷文件物證進行的分析判斷。通過檢驗可以確定文件物證的印刷方法;可以確定可疑文件是否為偽造的;可以確定文件物證是否為某一印刷工具所印刷;還可確定可疑的文件物證與某單位或某嫌疑人占有的同種印刷品之間的頁次關系等。
污損文件檢驗的對象是各種被污染損壞、難以辯認或是懷疑被篡改偽造的文件物證。污損文件檢驗是在研究認識各種污損文件物證形成和變化規律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理化技術手段,對污損文件物證進行的整復和顯現,或確定文件物證的制成時間揭露變造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