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家具是中國悠久燦爛的藝術文化中的一顆璀璨的明珠。明代是我國家具史上的黃金時代。這一時期家具的造型、裝飾、工藝、材料等,都已達到了盡善盡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簡潔的時代特色,后世譽之為“明式家具”。
明清家具同中國古代其它藝術品一樣,不僅具有深厚的文化藝術底蘊,而且具有典雅、實用的功能,令人回味無窮。明清家具的收藏始于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外國人開始大量地搜集、收購中國明清家具,并運往海外。在后來的幾十年間,西方人將中國明清家具提升到了與中國其它文物等同的地位。
明式家具在繼承宋元家具傳統樣式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由明入清,以硬木為主要材料的日用居室家具開始出現。它起始時被稱為“細木家具”。起初,這種細木家具在江南地區主要采用當地盛產的櫸木,至明中期以后,更多地選用花梨、紫檀、等品種的木材。當時人們把這些花紋美麗的木材統稱為“文木”。特別是經過晚明時文人的直接參與和積極倡導,這類時髦的家具立即得以風行并迅速以鮮明的風格形象蔓延開來。細木家具具有經久耐用的實用性和雋永高遠的審美趣味,它以一種的藝術風貌,成為文明史中一顆藝術明珠。這種家具產生于明代,時代特色鮮明,故稱其為“明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