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設職業經理人隊伍,2002年,中央辦公廳、辦公廳關于印發《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的通知(中辦發〔2002〕12號)提出:“建設一支職業經理人隊伍。逐步實行職業資格制度,加緊研究制定資質認證標準和市場準入規則”。這表明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建立,一開始就是與“職業資格制度”相聯系的。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建設,是與 “制定資質認證標準
溝通職責。隨著企業制度的發展,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是一個必然趨勢,所有者評價企業價值的渠道主要是財務報告。而對財務報告解釋的工作必然應該由財務經理來進行,因此,可以說財務經理是溝通所有者和經營者的中介,溝通尤其是與出資人(在此包括股東和債權人)的溝通是財務經理的一項重要職責。另外隨著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企業發展越來越離不開對社會的依賴和融合,企業的運營除了要實現企業價值的大化,也要實現企業的社會價值大化。這就要求作為企業價值管理中心的財務經理承擔起與客戶、員工、供應商、社區、部門等管理機構進行溝通的職責。
目標定位:加快推進我國財務管理領域職業經理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符合新時期經濟發展需要的財務經理人才,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財務管理領域職業經理人才職業資質標準,組織編寫培訓大綱和教材,組建師資和評價隊伍,統籌推進培訓與評價工作,開展相關理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