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燈: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燈。在135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內顯示。桅燈的高度應當盡可能與舷燈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燈。
其他情況號燈的使用
航行燈的顏色和位置有明確的規定: 1. 左舷燈:紅色。 2. 右舷燈:綠色。 3. 尾燈:白色。 這些不同顏色的航行燈有助于在夜間或能見度不良的情況下,讓其他船舶或岸上觀察者判斷船舶的航向和位置。
航標助航設備包括燈塔、航標船、浮標、航標燈(太陽能航標燈),上述結構結合顏色、閃爍模式或定位信息就可以給出大家都認可的特殊含義。
這些重要標識可以很容易的傳遞一些重要信息,如,危險標識、故障標識等,以避免大型航道事故。國際助航標準已經制定,規范航標燈的顏色、燈光、位置等信息,以便全球航行者辨識,并能很好的避免航道混亂,以確保船只、人員的安全。
燈塔夜間航標燈持續閃爍以提醒遠處的船只。隨著時間的推移,雖出現了許多其他的助航設備,但燈塔航標燈的作用依然重要。助航設備的作用便是提高船只航行的安全性。當助航燈光標示恰當,太陽能航標燈助航設備便能成為避免大型事故的有力保障。隨著時代的改變,海上導航的需求也在改變。早期能確保順利完成航行是的目的,而今效率、經濟性、貨運量、航期等大量的指標都融入了航行之中,因此航標燈助航的概念也隨之升級。
標示航道的水深、橫流、水下管 線及架空電纜;預告風情以及指揮狹窄和急彎河段的通行。在開辟航道的水域內均需設置航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