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應設置TLOF燈光系統。但當跑道型FATO與TLOF重合時,可不設。表面直升機場的TLOF燈光系統主要由邊燈、泛光照明、間隔的點光源陣列(ASPSL)或發光板(LP)照明(當難以設置邊燈或泛光照明且設有FATO燈時采用)一種或幾種燈具系統組成。高架直升機場或直升機水上平臺的TLOF燈光系統應包括:邊燈、泛光照明和/或間隔的點光源陣列(ASPSL)和/或發光板(LP)照明。
TLOF邊燈應均勻布置。對于表面直升機場,其間隔不得大于5m;對于高架直升機場和直升機水上平臺,其間隔不得大于3m。每邊(含每個角上的燈)應至少設置4個燈。TLOF為圓形并且燈沿周邊均勻布置時,應至少設置14個燈。
在表面直升機場,TLOF應至少設置9塊發光板。形成某種構形的發光板的光柵總長度不得小于這種構形總長度的50%。TLOF每條邊上的發光板數量(含每個角上設置的發光板)應不少于3塊且為奇數。發光板應均勻布置,TLOF每條邊上相鄰發光板的端部間隔不得超過5m。
TLOF泛光燈的高度不得超過25cm。泛光燈的光譜分布應使表面標志和障礙物標志能得到正確辨別。從TLOF表面上測得的泛光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不宜小于10lx,均勻性比率(平均值與小值之比)不宜大于8:1。
TLOF泛光燈的位置設置不得使飛行員或TLOF上的工作人員感到眩目。泛光燈的排列和方向應使陰影減至小。TLOF邊燈應是發綠色光的固定式全向燈,高度不應超過25cm。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或TLOF尺寸小于1.0D時,應采用嵌入式燈。
進近橫排燈:在跑道入口150米的整數倍距離處設置可變白色的橫排燈。橫排燈與跑道中線垂直,每邊內側距跑道中線延長線4.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