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航燈
信號燈表示船舶所處狀態或提供燈語的一類燈具。有環照燈、錨泊燈、閃光燈和通信閃光燈等。
環照燈:能在360°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白、紅、綠或黃色的燈光,能見距離2~3海里。
錨泊燈:錨泊中的船舶,自日落至日出期間掛在船首和船尾易見處的兩盞發出白光的燈。
閃光燈:裝在舷燈上方,當船舶作左右轉向時,按規定的時間間隔發出紅光或綠光的環照信號燈。
通信閃光燈:又稱莫爾斯信號燈。由人工操作,按莫爾斯電報碼信號發出白光的燈,供近距離通信聯絡用。
航行燈,根據國際規則規定,根據船舶的大小和長短尺寸,數量上有所不同。長度大于50米的船舶,應安裝5只航行燈,分別為前桅燈,后桅燈,后艉燈,左右兩盞舷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