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閃光繼電器綜合試驗臺,雨刮間歇繼電器試驗,汽車通用繼電器試驗 |
面向地區 |
全國 |
品牌 |
合肥雄強 |
加工定制 |
是 |
電源電壓 |
220v |
振動方向 |
全部 |
材質 |
鋁型材 |
工作溫度 |
其它 |
汽車通用繼電器試驗
閃光繼電器綜合試驗臺
3.1 動合觸點 Make contact 在繼電器的動作狀態處于閉合、釋放狀態處于斷開的觸點組。
3.2 動斷觸點Break contact 在繼電器的動作狀態處于斷開、釋放狀態處于閉合的觸點組。
3.3 動作電壓 Operate voltage 使繼電器動作的輸入電壓數值。
3.4 二次動作電壓(銜鐵吸合電壓)Second operate voltage 繼電器動作過程中,使銜鐵與鐵芯接觸時的輸入電壓數值。
3.5 釋放電壓 Release voltage 使單穩態繼電器釋放的輸入電壓值。
要求和方法
4.1 總則
4.1.1 一般要求 繼電器應符合本標準和產品詳細規范的所有要求。本標準的要求與產品詳細規范不一致時,應以產 品詳細規范為準。
4.1.2 繼電器類型 本標準涵蓋的繼電器類型見表1。 繼電器類型繼電器類型 外形及引出端尺寸 印制板(PCB)繼電器 按繼電器制造廠規定 插入式繼電器 超微型(Ultra Micro)繼電器 按繼電器制造廠規定 微型(Micro)繼電器 按繼電器制造廠規定 大電流微型(High Current Micro)繼電器 按繼電器制造廠規定 小型(Mini)繼電器 按繼電器制造廠規定 功率小型(Power Mini)繼電器 按繼電器制造廠規定 QC/T 695-201X 4.1.3工作環境條件 除另有規定外,繼電器工作環境條件如下: 溫度范圍:發動機艙 -40 ~125 其它部位-40 ~85 相對濕度:25%~95%;大氣壓力:86 kPa~106 kPa。
4.1.4 通用試驗條件
4.1.4.1 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 除另有規定外,本標準中的所有測量和試驗均應在下列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試驗后,繼電 器的恢復均應在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 大氣壓力:86kPa~106 kPa。
4.1.4.2 試驗電壓 除另有規定外,測量和試驗時對繼電器線圈和觸點應施加試驗電壓,試驗電壓數值如下: 繼電器標稱電壓為12Vd.c.時,試驗電壓為(140.1)Vd.c.; 繼電器標稱電壓為24Vd.c.時,試驗電壓為(280.2)Vd.c.。
4.1.4.3 試驗用儀器、設備 除另有規定外,試驗中使用的儀器、設備和加載條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試驗用直流電源紋波系數應不大于0.1%。
4.1.4.4 公差 除另有規定外,測試裝置和設備應能保持要求測試的參數(實際值)在以下公差范圍內: 距離:標稱值5%。
4.2 結構和尺寸及重量
4.2.1 QC/T695-201X 4.2.1.1要求 除另有規定外,繼電器的外觀質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繼電器標志應完整、正確、清晰并應符合6.1規定; 繼電器的金屬零件應有可靠的防腐蝕層或應采用耐腐蝕材料制造,電鍍層和化學處理層應均勻,不應露出基底,不應有銹蝕、裂紋和開裂等缺陷; 塑料零件應無裂紋,塑料罩殼的外觀質量應不低于JB/T4159-2013 中5.4.4 二級要求。
4.2.1.2 方法 按IEC 61810-7:2006的4.6規定進行檢查。二、滿足標準:
1、QC/T 413-2002 《汽車電器設備基本技術條件》。
2、QC/T 695-2002 《汽車通用繼電器》。
3、QC/T 419-1999 《喇叭繼電器技術條件》。
4、QC/T501-2005 《汽車信號閃光器技術條件》。
5、QC/T 78-1993 《汽車用插接式繼電器和閃光器安裝尺寸》。
6、QC/T 198-1995 《汽車用開關通用技術條件》。
三、試驗參數:
1、直流電源:0~30V可調,0~200A可調。
2、電子負載:10V~30V可調,0.1~40A可調。
3、電感負載:10~30V可調,電感線圈電流0~80A可調。
四、試驗對象:
閃光繼電器、雨刮間歇繼電器、熔斷繼電器、啟動繼電器、通用繼電器、喇叭繼電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