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廣西燃氣鍋爐常壓鍋爐,香港常壓鍋爐,常壓鍋爐燃氣鍋爐,燃氣鍋爐常壓鍋爐 |
面向地區 |
全國 |
鍋爐用途 |
工業鍋爐 |
安裝方式 |
快裝鍋爐 |
出口壓力 |
常壓 |
加工定制 |
是 |
結構 |
三回程水火管式 |
結構形式 |
臥式 |
燃料 |
燃氣鍋爐 |
循環方式 |
輔助循環鍋爐 |
樣式 |
臥式 |
用于加熱的設備
我國的無壓熱水鍋爐,也稱常壓鍋爐,是指鍋爐頂部通常不承受供熱系統的水柱靜壓力.也就是相當一個“開式熱水箱“。 常壓鍋爐的含義:鍋爐本體開孔與大氣相通。在任何工況下,鍋爐水位線處表壓力都為零的鍋爐。 常壓鍋爐鍋爐產品型號由三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用短橫線相連。
下飼爐排
A(下)
抽板頂升爐
C(抽)
室燃爐
S(室)
半煤氣爐
B(半)
沸騰爐
F(沸)常壓鍋爐整體的結構包括鍋爐本體和輔助設備兩大部分。鍋爐中的爐膛、鍋筒、燃燒器、水冷壁過熱器、省煤器、空氣預熱器、構架和爐墻等主要部件構成生產蒸汽的核心部分,稱為鍋爐本體。鍋爐本體中兩個主要的部件是爐膛和鍋筒。爐膛又稱燃燒室,是供燃料燃燒的空間。將固體燃料放在爐排上,進行火床燃燒的爐膛稱為層燃爐,又稱火床爐;將液體、氣體或磨成粉狀的固體燃料,噴入火室燃燒的爐膛稱為室燃爐,又稱火室爐;空氣將煤粒托起使其呈沸騰狀態燃燒,并適于燃燒劣質燃料的爐膛稱為沸騰爐,又稱流化床爐;利用空氣流使煤粒高速旋轉,并強烈火燒的圓筒形爐膛稱為旋風爐。
結構
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全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
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資格證書,方可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維修、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將開工告知送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為加強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的管理和安全監察,確保安全運行,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賦予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職能,制訂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小型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本規定不適用于壁掛式熱水器。
本規定所述的小型鍋爐是指:
小型汽水兩用鍋爐(額定蒸發量不超過0.5噸/小時、額定蒸汽壓力不超過0.04兆帕的鍋爐);
小型熱水鍋爐(額定出水壓力不超過0.1兆帕的熱水鍋爐,自來水加壓的熱水鍋爐);
小型蒸汽鍋爐(水容積不超過50升且額定蒸汽壓力不超過0.7兆帕的蒸汽鍋爐);
本規定所述的常壓熱水鍋爐是指鍋爐本體開孔或者用連通管與大氣相通,在任何情況下,鍋爐本體頂部表壓為零的鍋爐。
小型鍋爐應當以本規定的技術要求為準,本規定未明確的其它技術要求應當執行《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各有關單位執行本規定,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負責監督本規定的執行。
監督管理
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產品的設計文件(圖樣、強度計算書等)應當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查批準。
生產小型鍋爐的單位取得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E2級以上(含E2級)《鍋爐制造許可證》。
常壓熱水鍋爐的生產實行制造許可證制度,《鍋爐制造許可證》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其有效期為五年。
具備E2級以上(含E2級)鍋爐制造資格的單位同時具備常壓熱水鍋爐制造資格。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安裝、銷售和使用未取得《鍋爐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的小型或者常壓熱水鍋爐。
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的安裝、修理和改造單位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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