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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寶文”“年號錢”唐代是一個經濟文化都發達的強盛朝代。據考唐高祖武德年間621年鑄行“開元通寶”錢,結束了秦漢以來以重量銖兩定名的錢幣體系,而了唐宋以后以“文”為單位的年號,寶文體系銅鑄幣。“開元”有創始,之意,“通寶”即流通的寶貨。其在重量單位上有大突破,古代衡法二十四銖為一兩。“開元通寶”十進位制,每枚重二銖四 為一文錢,積十文錢重一兩,即十錢一兩“以錢代銖”。開元通寶在唐代鑄行二百多年而使幣制長期穩定。唐以“文”計數,以錢兩為重量單位的寶文錢體系沿襲到清朝歷時千年。另相傳唐高祖鑄行的“開元通寶”由初唐書法大家歐陽間所書的增文采,被譽書法幣。
我國金屬鑄幣的一大特點就是有銘文書寫,可以說,每一種錢幣文字的字體各有特征,不同時代的鑄幣銘文,有不同的書寫風格。根據這些特征可檢驗是否為同時代的錢幣。另外,在注重各種錢文特點的同時,還可找出錢文的演變過程和變化的規律。這些規律和特征可以作為鑒定古錢真偽的依據。
先秦時期的刀、布、圜錢等金屬鑄幣上的文字是用大篆來書寫的。秦漢時期,錢文書體屬小篆范疇,如半兩、五銖,但已有漢隸風格,其中莽錢為懸針篆。魏晉南北朝書體復雜。唐代錢幣為八分隸書,唐代以后隸書盛行,五代十國主要為真、篆、隸三種。北宋錢幣則有篆、隸、真、行、草。自南宋光宗紹熙以后至元、明、清,錢文均以楷書(真書)為主,間或篆、隸書體。因為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錢文又有蒙、滿、回、黨項(西夏)等少數民族文字。
經營范圍包括從事拍賣業務;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銷售食品;文物拍賣;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組織文物鑒定活動(未取得專項審批前,不得開展出境文物鑒定);承辦展覽展示活動;銷售工藝品、珠寶首飾、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