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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拍賣市場的亂象反映了法律滯后、監管缺位、誠信缺失等多重問題。一方面,過于嚴苛的法律規定脫離了現實,導致普遍違法;另一方面,必要的消費者保護制度又嚴重不足,縱容了欺詐行為。這種矛盾局面不僅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阻礙了藝術品市場的健康發展。如何構建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能有效規范市場的法律制度,成為亟待解決的難題。
古玩拍賣市場上既有令人矚目的成功案例,也不乏發人深省的教訓。深入分析這些典型案例,有助于我們更全面地理解這一行業的運作邏輯和潛在風險。從玉雕的順利成交到億元級春拍的成功舉辦,從工作失誤引發的道德考驗到精心設計的拍賣騙局,這些案例生動展現了古玩拍賣市場的多樣面貌。
北宋壽星玉雕的拍賣過程體現了拍品的市場吸引力。這件拍品在某拍賣會作為開場之作亮相,起拍價即高達1000萬元。玉雕采用整塊白玉籽料雕琢而成,工藝,寓意吉祥——壽星指南極仙翁象征,鹿諧音"祿"寓意高官厚祿,葫蘆諧音"福祿",三者結合具有的祝福含義。如此的壽禮自然引發了激烈競爭,"價格攀升的很快,不多時就來到了兩千萬",終被一位房地產大亨以2200萬元收入囊中。這類拍品的成功交易往往能夠為整場拍賣會定下基調,營造出熱烈競價的氛圍。
吳冠中假畫案揭示了《拍賣法》"不保真"條款的弊端。2008年,收藏家蘇敏羅在北京瀚海拍賣公司以253萬元競得署名吳冠中的油畫《池塘》,后經畫家本人親筆鑒定為"此畫非我所作,系偽作"7。盡管有畫家本人證言,法院仍依據《拍賣法》第六十一條的免責條款判決蘇敏羅敗訴7。這一案例顯示,拍賣行只要事先聲明不"保真",就可以免除贗品責任,這使得"'掌眼'不作準,拍賣行里不保真,收藏這件事兒,還真的沒法靠譜"7。有業內人士尖銳指出:"這條看起來是制約拍賣行的規定,實際上給拍賣行開了'生門'!"
通過對這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古玩拍賣市場的多層次性:從學術性拍賣到欺詐性交易,從偶然的工作失誤到故意的法律規避,這個行業既創造了驚人的經濟價值和文化影響,也面臨著嚴峻的誠信挑戰和法律困境。理解這些案例的共性與差異,對于規范市場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古玩交易的核心挑戰與應對:
真偽難辨: 這是大的風險。應對策略:不斷學習積累知識;借助鑒定(見第二部分);從信譽良好的商家或藏家處購買;保持高度警惕,對“撿漏”神話保持理性。
價格評估難: 古玩無統一標準價。應對策略:多方詢價比較;研究同類藏品近期成交記錄;參考拍賣行估價;了解市場動態和熱點。
法律與道德風險: 涉及文物走私、盜掘品交易屬違法。應對策略:要求賣家提供合法來源證明;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如《文物保護法》);絕不購買來源不明或可疑的出土文物。
鑒定機構與:
博物館、考古研究所、或省級文物鑒定、拍賣行的團隊、少數信譽的立鑒定實驗室。選擇信譽好、對口的機構或至關重要。
鑒定證書: 是鑒定結果的書面證明。需注意其性、描述準確性(是否明確說明真偽、年代、作者等信息)以及防偽措施。但證書本身也有造假可能,需謹慎看待。
鑒定實踐中的關鍵點:
綜合判斷: “眼學”為主,“科技”為輔,相互印證。任何單一方法都有局限性。
找對: 術業有專攻,瓷器未必懂書畫。選擇特定領域內的。
保持懷疑: 即使是也可能有誤判,對存疑的結論可尋求“第二意見”。
理解“存疑”與“不開門”: 并非所有器物都能得出明確結論,“存疑”或“不開門”(特征不明顯,無法確認真偽)也是鑒定中常見的結果,需理性對待。
古玩的世界,連接著過去與現在,交織著物質與精神。每一次交易、每一回鑒定、每一場拍賣,都是對歷史遺珍的再發現、對文化價值的再確認。懷著敬畏之心,秉持精神,恪守誠信之道,方能在歷史的長河與價值的星空中,尋得屬于自己的那份珍藏與感悟,并使之得以延續和傳承。
北京聚寶薈藝術品鑒定中心是經國家部門核準注冊機構,它有別于一般的“某某鑒定有限公司”或者“某某鑒定中心有限公司”從法律層面以及公司實力的體現上來說,“某某有限公司或者某某鑒定中心有限公司”這只是一般的私人注冊類公司,它不具有社會的公眾信服力,而真正單位名字后綴是“中心”的它已經不是單純的個人性質了,而是國家權威部分對它實力以及資質的認同,所以請大家仔細辨別,認真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