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別名 |
便攜式機場燈導航燈,平面放置移動式邊燈 |
面向地區 |
全國 |
燈光顏色 |
綠色 |
燈罩材質 |
亞克力 |
電壓 |
其它 |
風格 |
現代 |
功率 |
小于9w |
直升機停機坪上的泛光燈是安裝在停機坪圍界標志線外3m,也就是安全區邊線上,跟前面提到的接地離地區邊燈的位置范圍是一樣的,不過在數量上就不一樣了,泛光燈應不少于8盞,還需均勻分布;瞄準點燈是白色全方向燈,設置在瞄準點標志線上,數量不得少于6盞。
GS-HP/EYB移動式機場燈光主體外殼采用航空鋁合金材料制造而成 ,可在惡劣的海洋性環境下長期使用 。產品內部采用大功率 LED 光源結合的光學透鏡設計 ,發光角度符合 FAA 及AAC 標準 。
直升機場燈光的設置依據《MH-5013-2008》規定:
1、機場大小:供1級性能直升機使用時,終進近和起飛區的大小應按直升機飛行手冊中的規定確定,在沒有規定寬度時,其寬度不得小于1.5D,水上直升機場還應增加10%;供2級、3級性能直升機使用時,終進近和起飛區應能包含一個直徑不小于1.5D的圓,對于水上直升機場應能包含一個直徑不小于2.0D的圓。
直升機場識別標志應采用白色字母“H”表示。該標志的尺寸不得小于3米。
5、終進近和起飛區燈,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設置終進近和起飛區燈;但當終進近和起飛區與接地和離地區幾乎重合或該區的范圍明顯時,可不設。
瞄準點燈,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如設有瞄準點標志,應設置瞄準點燈。瞄準點燈與瞄準點標志設在一起。瞄準點燈應采用全白色燈,至少應設置6個。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時,采用嵌入式燈。
直升機坪上的燈具根據不同的用途,分為泛光燈、HAPI坡度指示儀、接地離地區邊界燈、終進近起飛區燈、對正引導燈和瞄準點燈。泛光燈是機坪平面外圍的燈,是照亮整個機坪使用的。這種燈具的其中一個特點是,它需要有燈罩。因為泛光燈的光強較大,燈罩可以防止燈具對飛行員造成眩目的影響。泛光燈對于方形的直升機坪,單邊設置數量不得少于3個,且設置的數量為奇數,間隔不超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