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別名 |
停機坪嵌入式中心瞄準點燈,機場道邊燈 |
面向地區 |
全國 |
燈光顏色 |
白 |
燈罩材質 |
亞克力 |
電壓 |
220 |
風格 |
現代 |
功率 |
小于9w |
FATO 邊界燈
FATO 邊界燈應沿 FATO 邊線設置。 對于跑道型 FATO,每邊應均勻設置不少于 4 個(包括每個角上的燈),且長邊上燈的間距不得大于 30 m;對于非跑道型 FATO,燈具應均勻設置,如該區為正方形或長方形,每邊應設置不少于 4 個燈 (包括每個角上的燈); 如該區為其他形狀 (包括圓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 5 m,少應設置 10 個燈。
傳統式的立柱式助航燈光效果對場所規格規定較為大,比較合適大容量范疇的通用機場,在空間規格相對性較小的路面服務平臺甲板等場所沒法應用,嵌入式設備可合理處理此類難題。嵌入式助航燈光效果可普遍應用于各種各樣規格的飛機場。
終進近和起飛區燈,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設置終進近和起飛區燈;但當終進近和起飛區與接地和離地區幾乎重合或該區的范圍明顯時,可不設。燈具沿終進近和起飛區的邊緣均勻設置。如該區為正方形或長方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每邊應設置不少于4個燈(包括每個角上的燈);如該區為其它形狀(包括圓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少應設置10個燈。 終進近和起飛區燈應為恒定發白光的全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