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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號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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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準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早的時候只有紅、綠兩種顏色,后來經過改良后,增加了一盞黃色的燈,紅燈表示停止,黃燈表示準備,綠燈則表示通行。之所以采用這三種顏色,用這三種顏色作為交通訊號也和人們的視覺結構和心理反應有關。交通信號燈并不是隨意設置的。
人的視網膜含有桿狀和三種錐狀感光細胞,桿狀細胞對黃色的光特別敏感,三種錐狀細胞則分別對紅光、綠光及藍光敏感。由于這種視覺結構,人容易分辨紅色與綠色。雖然黃色與藍色也容易分辨,但因為眼球對藍光敏感的感光細胞較少,所以分辨顏色,還是以紅、綠色為佳。
根據光學原理,紅色光的波長很長,穿透空氣的能力強,而且比其他信號更引人注意,所 以作為禁止通行的信號,采用綠色作為通告信號,是因為紅色和綠色的區別 大,易于分辨(紅綠色盲畢竟是少數)。此外,顏色也能表達出一些特定的含 意,要表達熱或劇烈的話,強是紅色,其次是黃色。綠色則有較冷及平靜的 含意。因此,人們常以紅色代表危險,黃色代表警示,綠色代表安全。
信號燈的出現,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于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對各種信號燈的含義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信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志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后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后,這一規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
人行橫道信號燈,由內有紅色行人站立圖案和內有綠色行人行走圖案組成的一組信號燈,指導行人通行。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可以分為定時控制、感應控制、自適應控制。交叉口交通信號控制機均按事先設定的配時方案運行,也稱定周期控制。一天只用一個配時方案的稱為單段式定時控制;一天按不同時段的交通量采用幾個配時方案的稱為多段式定時控制。基本的控制方式是單個交叉口的定時控制。線控制、面控制也都可用定時控制的方式,也叫靜態線控系統、靜態面控系統。
把交通系統作為一個不確定系統,能夠連續測量其狀態,如車流量、停車次數、延誤時間、排隊長度等,逐漸了解和掌握對象,把他們與希望的動態特性進行比較,并利用差值以改變系統的可調參數或產生一個控制,從而不論環境如何變化,均可使控制效果達到優或次優控制的一種控制方式。
遇到本規則沒有規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在不妨礙交通安全的原則下通行。駕駛車輛,趕、騎牲畜,都在道路的右邊行進。沒有經過當地的同意,不準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或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鐵道與街道交叉的路口,安裝護欄等安全設施。
道路交通信號燈是交通安全產品中的一個類別,是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改善交通狀況的一種重要工具。適用于十字、丁字等交叉路口,由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控制,指導車輛和行人安全有序地通行。LED(發光二極管)是近年來開發生產的一種新型光源,具有耗電小(電流只有10~20mA)、亮度高(光強可達上萬個mcd)、體積小(直徑小可達3mm)、重量輕(一顆發光二極管僅重零點幾克)、壽命長(平均壽命10萬小時)等優點。現已逐步代替白熾燈、低壓鹵鎢燈制作道路交通信號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