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船舶船舷燈,昭通船舷燈,一體式船舷燈,船舷燈經久耐用 |
面向地區 |
全國 |
安裝方式 |
立桿式 |
電壓 |
12v |
防護等級 |
IP67 |
光通量 |
280lm |
光源 |
LED燈 |
適用場所 |
樓道 |
型號 |
B22-300 |
3.尾燈:是指安置在盡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燈,在135°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的正后方到每舷67.5°內顯示。
4.其他航行燈:還有拖帶等、環照燈、閃光燈等。
要注意,不要跟信號燈混了哦~ ~
(1)桅燈:是一種按國際航海規則裝在前后船桅上的白色信號燈。用于指明夜航船行方向,安置在船的首尾中心線上方,高出其他燈光,并從船正前方向每一舷正橫后22.5°內,在225°的水平光弧內顯示不間斷燈光的白燈。它主要用于顯示本船動態與尺度和辨別他船尺度與動態,并是供判斷船舶對遇及接近對遇局面的視覺裝置。
(3)尾燈:是指安置在盡可能接近船尾處,顯示不間斷燈光的白燈。從船正后方到每一舷的67.5°內顯示135°的水平光弧。其能見距離按船長分別要求為3和2nmile。用于顯示本船的動態和辨別他船動態,并供判斷船舶交叉相遇局面或追越。
4)拖帶燈:置于尾燈的上方,與尾燈同為135°的水平光弧。根據《國際避碰規則》的規定,船長大于或等于50米的船舶的拖帶燈規定要求低能見度為3海里,船長小于50米的要求能見度為2海里。
(8)燈浮標:通常是燈具和浮標搭配使用,設置在難以或不宜設立固定航標之處。而浮標是浮于水面的一種航標,是錨定在位置,用以標示航道范圍、指示淺灘、礙航物或表示用途的水面助航標志。二者搭配使用有助于船只日夜通航水域
●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正確使用本產品。
● 太陽能航空障礙燈安裝在陽光充足的地方,以確保太陽能燈的可連續工作。
● 將燈具安裝在與燈具軸線垂直的安裝面上,安裝面應平整且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 若使用燈具時,燈在光線較暗的環境下不工作,可將太陽能燈置于太陽光下照射12小時,即可正常工作。
● 如果燈具需要長時間保存,應將電源開關關閉,并放在干燥的地方,每3個月請將太陽能燈取出放在太陽光下照射五天,以電池的壽命。
● 在使用中如有其它問題請與本公司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