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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號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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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號燈是指揮交通運行的信號燈,一般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方向指示指示燈(箭頭信號燈)、車道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信號燈的出現,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于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對各種信號燈的含義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信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志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后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后,這一規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
感應控制是在交叉口進口道上設置車輛檢測器,交通信號燈配時方案由計算機或智能化信號控制機計算,可隨檢測器檢測到的車流信息而隨時改變的一種控制方式。感應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單個交叉口得感應控制,簡稱單點控制感應控制。單點感應控制隨檢測器設置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半感應控制和全感應控制。
把交通系統作為一個不確定系統,能夠連續測量其狀態,如車流量、停車次數、延誤時間、排隊長度等,逐漸了解和掌握對象,把他們與希望的動態特性進行比較,并利用差值以改變系統的可調參數或產生一個控制,從而不論環境如何變化,均可使控制效果達到優或次優控制的一種控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