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別名 |
音響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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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響系統是指用傳聲器把原發聲場聲音的聲波信號轉換為電信號,并按一定的要求將電信號通過一些電子設備的處理,終用揚聲器將電信號再轉換為聲波信號重放,這一從傳聲器到揚聲器的整個構成就是音響系統。其中傳聲器和揚聲器均稱為換能器。雖然音響系統中的電信號在能量的形式和量綱上與聲波的聲信號不同,但作為信號,它們之間的信息的本質是一致的,即它們的幅度有相對大小的對應關系,它們的頻率也是對應的,因此音響系統中的電信號在頻率上處于20Hz~20000Hz的聲音頻率范圍內,稱為音頻信號。音頻信號,這是音響系統的重要特征。
應具有均勻合理的聲壓級 要求室內的聲壓級按照不同類型的擴聲達到一定的值。具體地講,音樂擴聲應達到80~85Db平均聲壓級,語音擴音為70~75dB,背景音樂則為60~70dB,且不均勻度應控制在±4dB之內。這就要求電擴聲系統應具備足夠的輸出功率和聲增益,室內揚聲場應均勻擴散,近次反射聲影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音箱的輻射特性和擺放位置要合理選定。
因此,再算出臨界距離處的直達聲聲壓級,便知道了該點的混響聲聲壓級。假設室內混響聲場(理想情況下)是均勻分布的,因此在室內各處的混響聲聲壓級都等于臨界距離處的混響聲聲壓級。有了室內直達聲與混響聲在各個位置的聲壓級數據,室內聲場各個位置上的聲壓級即可算出。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在具體計算中應將其換算為音箱的距離及音箱的輸入電功率,便可算出直達聲場聲壓級。通常,聲場總電功率可由室內聲場穩態聲壓級進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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