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楊浦高空作業培訓,馬鞍山高空作業證考試培訓,嘉定高空作業證上崗培訓,蕪湖高空作業證考試培訓 |
面向地區 |
全國 |
高處作業證是由國家應急管理局頒發,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我們都稱之為高處作業,從事這方面工作的師傅們,是要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然后考試合格后,再由應急管理局頒發高處作業證,這個是屬于特種作業操作證,經過考培獲取證書的師傅們才可以參與相關高空作業工程的資格。
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也稱高空操作證、高空作業、高處安全作業證、高處作業許可證、登高架設證、登高作業操作證、高空作業操作證等名稱。
為了提高城市路燈維修工作人員的技能水平,促進高空作業安全規范操作。自2003年起,在城市管理局、市燈光環境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城市照明學會組織開展“路燈高空作業維修工”職業的認證考試,并在國內照明行業率先實行書制度。
凡高空作業施工的,應使用腳手架、平臺、梯子、防護圍攔、檔腳板、安全帶和安全網等,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所用的安全設備是否牢固、可靠。
在雨雪天應采取防滑措施,當風速在10.8m/s以上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候條件下,不得進行露天高空作業。
高空作業前,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時,應經主要負責人審批簽字,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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