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眉山財務培訓,西科財務培訓,大邑縣財務培訓,青神縣財務培訓 |
面向地區 |
全國 |
一、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政策依據
1.關于制定職業經理人員素質標準
2001年,中央組織部、國家經濟貿易關于印發《“十五”期間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綱要》的通知(國經貿培訓〔2001〕748號)提出:“逐步建立工商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要制定職業經理人員的素質標準”。這是在國家正式文件中,次提出“職業經理人員”這個稱謂,同時,提出“要制定職業經理人員的素質標準”的任務
關于建設職業經理人隊伍,2002年,中央辦公廳、辦公廳關于印發《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的通知(中辦發〔2002〕12號)提出:“建設一支職業經理人隊伍。逐步實行職業資格制度,加緊研究制定資質認證標準和市場準入規則”。這表明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建立,一開始就是與“職業資格制度”相聯系的。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建設,是與 “制定資質認證標準
職業經理人應用指引,為打造高度市場化的職業經理人隊伍,黨中央、自2001年-2020年先后印發了《2001-2005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十五”期間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綱要》、《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中央 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等30余份推進和深化職業經理人制度改革的系列政策文件,對中國職業經理人人才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報名條件
(1)大學??茖W歷,從事財務、會計、審計等性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財務、會計、審計等性管理工作 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3)研究生學歷, 從事財務、會計、審計等性管理工作 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4)財會類、審計類、管理類、經濟類、統計類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之一;
認證考試:
考試由中國職業經理人協會財務經理人職業資質評價管理辦督考。
職業資質考試:以財務經理應掌握的知識為內容進行考試;(機考時間180分鐘)
、申報對象:
(1)企業主管副總、總會計師、財務總監、財務部長等財務負責人;
(2)、高校和事業單位財務負責人;
(3)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金融、證券的高層管理者。
2、資格要求:
(1)已取得大專學歷者,從事財務管理相關工作8年以上;
(2)已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者,從事財務管理相關工作5年以上;
(3)已取得研究生學歷者,從事財務管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國家財經類職稱或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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