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恒溫恒濕試驗機回收 |
面向地區 |
全國 |
設備結構
(1) 試驗箱箱體為整體結構形式,制冷系統位于箱體后下部,控制系統位于試驗箱的上部。
(2)工作室一端的風道夾層內,分布加熱器、制冷蒸發器、風葉等裝置;試驗箱左側設有Ф50電纜孔,試驗箱為單開門(不銹鋼嵌入式門拉手)
(3)采用雙層耐高溫硅橡膠密封,可有效試驗箱溫度的流失
(4)箱門上設有觀察窗、防霜裝置及可開關控制的照明燈。觀察窗采用多層中空鋼化玻璃,內側膠合片式導電膜加熱除霜。照明燈采用進口品牌飛利浦燈管,可有效的觀察工作室內的試驗變化。
環境試驗設備所提供環境條件的可重復性是由國家計量檢定部門依據國家技術監督機構所制定的檢定規程檢定合格后提供。為此,要求環境試驗設備能滿足檢定規程中的各項技術指標及精度指標的要求,并且在使用時間上不超過檢定周期所規定的時限。如使用非常普遍的電動振動臺除滿足激振力、頻率范圍、負載能力等技術指標外,還滿足檢定規程中規定的橫向振動比、臺面加速度均勻性、諧波失真度等到精度指標的要求,而且每次檢定后的使用周期為二年,超過二年重新檢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每一次進行的環境或可靠性試驗,對環境因素的類別、量值及容差都有嚴格的規定,并排除非試驗所需的環境因素滲透其中,以便在試驗中或試驗結束后判斷和分析產品失效與故障模式時,提供確切的依據,故要求環境試驗設備除提供所規定的環境條件外,不允許對被試產品附加其它的環境應力干擾。如電動振動臺檢定規程中所限定的臺面漏磁,加速度信噪比、帶內帶外加速度總均方根值比。隨機信號的檢驗、諧波失真度等精度指標都是為了環境試驗條件的性而制定的檢定項目。
將被試產品(元器件、組件、部件或整機)置入氣候環境箱進行試驗時,為了被試產品周圍氣氛能滿足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條件,氣候箱工作空間尺寸與被試產品外廓尺寸之間應遵循以下幾點規定:
a、被試產品的體積(W×D×H)不得超過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的(20-35)(推薦選用20)。對于在試驗中發熱的產品推薦選用不大于30 。
b、被試產品的迎風斷面積與該斷面上試驗箱工作腔總面積之比不大于(35-50)(推薦選用35)。
c、被試產品外廓表面距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應保持100-150mm,(推薦選用150mm)。
在高溫試驗中,如溫度變化達不到試驗溫度值時,可以檢查電器系統,逐一排除故障。如溫度升得很慢,就要查看風循環系統,看一下風循環的調節擋板是否開啟正常,反之,就檢查恒溫恒濕試驗機風循環的電機運轉是否正常。如溫度過沖厲害那么就需要整定PID的設置參數。如果溫度直接上升,過溫保護,那么,控制器出故障,須更換控制儀表。
恒溫恒濕試驗箱箱體內外部的清潔與保養
(1)恒溫恒濕試驗箱在操作前應先將內部雜質清除。
(2)配電室內每年至少清潔一次以上,清潔時可利用吸塵器將室內灰塵吸除即可。
(3)箱體外部每年亦須清洗一次以上,清洗時先用肥皂水擦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