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漢中花燈制作,渭南生產花燈廠家,咸陽訂做花燈廠家,西安花燈公司 |
面向地區 |
全國 |
花燈主要類型有機械座燈、故事燈組和流動燈車三類。機械座燈又分為觀賞燈和游藝燈兩種。其共同特點是題材單一、靜中有動,宏偉壯觀。不同之處在于,前者只供人賞心悅目,后者則可供人參與其中盡情游樂。故事燈組是由多盞座燈組成的系列燈群,它能完整的表現一個故事的始末。
花燈的制作歷史悠久,隨著時代的變遷,在材質和造型上都有很大的變化。紙、竹、綢緞、木是很常見的傳統素材,塑膠、玻璃紙、亞克力……等則是現代的材料。其實只要能透光,花燈的制作材料并沒有限定,連水果、廢棄紙盒、鋁罐都可以做材料,所以花燈的變化有無限的想像空間。
花燈,又名燈籠。燈籠是起源于中國的一種傳統民間工藝品,在古代,其主要作用是照明,由紙或者絹作為燈籠的外皮,骨架通常使用竹或木條制作,中間放上蠟燭或者燈泡,成為照明工具。
花燈是中國古代傳統文化的產物,兼具生活功能與藝術特色?;羰菙登陙碇匾奈幕?,它酬神娛人,既有“儺戲”酬神的功能,又有娛人的價值,現代社會多于春節、元宵等節日懸掛,為佳節喜日增光添彩,祈求平安。
早期演出是與會火(社火)結合。會火由燈會(燈班)組織舉辦,于春節、元宵等節日期間活動,演出前要舉行"迎燈神"儀式,并由管事向各處投送燈帖。演出隊伍由寫有"太平花燈"的大燈和寫有"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字樣的各形彩燈,隨后依次是過山號和文武樂隊、獅燈龍燈隊、武術雜耍隊、高蹺、旱船、跑驢、秧歌、秧老鼓、霸王鞭及彩裝的劇中人物或"鷸蚌相爭"、"大頭戲柳翠"(或為:大頭和尚戲柳翠)等故事人物,沿途表演,向接了燈帖的人家祝賀。
此種"賀燈"邊走邊演,稱之為"過街燈"。以后發展為在村鎮街道廣場演出,被稱為"簸箕燈"。節目有本地的花燈小戲《打棗竿》、《金紐絲》、《倒扳槳》等,以及移植的明清小曲《城鄉親家》、《瞎子觀燈》、《打漁》、《朱買臣休妻》等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