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升降工作燈使用說明,移動塔吊,應急照明設備型號 ,led高桿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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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載升降照明設備 使用方便,伸縮桿可調整!
車載升降照明設備,適用于電力,施工作業,搶修作業,搶險鐵路,維護搶修升降移動照明
直流車載移動升降照明設備由金屬底座、升降系統、云臺(旋轉機構)、電氣系統、控制系統及強光照明光源組成。
用于高空作業、戶外搜索、公路巡邏、湖海搜救、現場勘察,提供多角度、遠距離照明。
設備各組成部分應完整,表面應無損傷,電氣線路連接可靠,各緊固部位無松動現象,設備運行應無卡滯現象。安裝于車輛上的設備,升降系統處于起始位置時,從地面起至設備高點的高度應不小于1.2-1.8米,其他部分不超過車身范圍。
聚光型車載照明設備照明燈具照明燈基準軸水平方向左右5°、基準軸垂直方向上下5°的范圍內的發光強度應不小于10000cd,在照明燈具的整個照射區域內發光應均勻,無明顯暗區。
一個聚光燈頭和一個泛光燈頭同燈配置,可以同時進行高亮度聚光和大范圍泛光的照明,從而實現事故現場對事故車體主體和路面的同時照明補光。
外殼防護 試樣的外殼防護等級應不小于GB/T4208規定的IP65
升降時間 試樣照明燈具從起始位置提升到大行程位置所需要的時間應不大于2min
防雨淋性能 噴水量:30L/min;噴水管擺動角度:±60°;噴水持續時間:30min。試驗后,試樣應能正常工作。
耐溫性能 將非工作狀態的試樣分別放置在75℃±2℃和-20℃±2℃的環境中各2h,每個過程結束后立即啟動試樣,應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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