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阿拉善盟花燈制作,包頭訂做花燈廠家,興安盟制作花燈聯系方式,商洛訂做花燈公司 |
面向地區 |
全國 |
花燈的制作歷史悠久,隨著時代的變遷,在材質和造型上都有很大的變化。紙、竹、綢緞、木是很常見的傳統素材,塑膠、玻璃紙、亞克力……等則是現代的材料。其實只要能透光,花燈的制作材料并沒有限定,連水果、廢棄紙盒、鋁罐都可以做材料,所以花燈的變化有無限的想像空間。
花燈的藝術特色,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一是風格濃郁,地域特色鮮明。在風修上,它既保留了傳統花燈粗獷、豪邁、詼諧的特點,又注重了花燈的精巧性、細膩性和傳情性。
花燈通常分為吊燈、座燈、壁燈、提燈幾大類,它是用竹木、綾絹、明球、玉佩、絲穗、羽毛、貝殼等材料,經彩扎、裱糊、編結、刺繡、雕刻,再配以剪紙、書畫、詩詞等裝飾制作而成的綜合工藝品,也是中國傳統的民間手工藝品。
早期演出是與會火(社火)結合。會火由燈會(燈班)組織舉辦,于春節、元宵等節日期間活動,演出前要舉行"迎燈神"儀式,并由管事向各處投送燈帖。演出隊伍由寫有"太平花燈"的大燈和寫有"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字樣的各形彩燈,隨后依次是過山號和文武樂隊、獅燈龍燈隊、武術雜耍隊、高蹺、旱船、跑驢、秧歌、秧老鼓、霸王鞭及彩裝的劇中人物或"鷸蚌相爭"、"大頭戲柳翠"(或為:大頭和尚戲柳翠)等故事人物,沿途表演,向接了燈帖的人家祝賀。
此種"賀燈"邊走邊演,稱之為"過街燈"。以后發展為在村鎮街道廣場演出,被稱為"簸箕燈"。節目有本地的花燈小戲《打棗竿》、《金紐絲》、《倒扳槳》等,以及移植的明清小曲《城鄉親家》、《瞎子觀燈》、《打漁》、《朱買臣休妻》等劇目。
茶燈、地花鼓等民間歌舞演出的盛況,明、清兩代地方志書有許多記載。其演出形式大體為兩種: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劇唱”,被稱為地花鼓、竹馬燈、打對子和對子花燈等;二是“聯臂踏歌”的集體歌舞,習慣稱為“擺燈”和“跳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