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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燈主要類型有機械座燈、故事燈組和流動燈車三類。機械座燈又分為觀賞燈和游藝燈兩種。其共同特點是題材單一、靜中有動,宏偉壯觀。不同之處在于,前者只供人賞心悅目,后者則可供人參與其中盡情游樂。故事燈組是由多盞座燈組成的系列燈群,它能完整的表現一個故事的始末。
花燈的藝術特色,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一是風格濃郁,地域特色鮮明。在風修上,它既保留了傳統花燈粗獷、豪邁、詼諧的特點,又注重了花燈的精巧性、細膩性和傳情性。
花燈,又名燈籠。燈籠是起源于中國的一種傳統民間工藝品,在古代,其主要作用是照明,由紙或者絹作為燈籠的外皮,骨架通常使用竹或木條制作,中間放上蠟燭或者燈泡,成為照明工具。
花燈起源自漢武帝于農歷正月十五日于皇宮設壇祭祀當時天神中尊貴的太一神,由于徹夜舉行,終夜點燈照明,此為元宵節點燈的開端;在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土后,由于道教神仙術與佛教燃燈禮佛的虔誠互相結合,每到正月十五夜,城鄉燈火通明,士族庶民,一律掛燈,形成一個中西合璧的特習俗。
早期演出是與會火(社火)結合。會火由燈會(燈班)組織舉辦,于春節、元宵等節日期間活動,演出前要舉行"迎燈神"儀式,并由管事向各處投送燈帖。演出隊伍由寫有"太平花燈"的大燈和寫有"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字樣的各形彩燈,隨后依次是過山號和文武樂隊、獅燈龍燈隊、武術雜耍隊、高蹺、旱船、跑驢、秧歌、秧老鼓、霸王鞭及彩裝的劇中人物或"鷸蚌相爭"、"大頭戲柳翠"(或為:大頭和尚戲柳翠)等故事人物,沿途表演,向接了燈帖的人家祝賀。
此種"賀燈"邊走邊演,稱之為"過街燈"。以后發展為在村鎮街道廣場演出,被稱為"簸箕燈"。節目有本地的花燈小戲《打棗竿》、《金紐絲》、《倒扳槳》等,以及移植的明清小曲《城鄉親家》、《瞎子觀燈》、《打漁》、《朱買臣休妻》等劇目。
由于各地自然地理環境的差異和歷史、、經濟、文化發展的不平衡,也由于流布地域的方言、音樂素材和風格以及受鄰近姊妹藝術影響的不同,各種花燈戲在劇目題材、聲腔結構、表演特點上,都各有特色,發展的歷史過程也不盡相同。
花燈在形成了載歌載舞的形式以后,藝人們經過多年實踐,將生活中的各種動作和民間武術加以藝術加工,創造和發展了風格不同的文、武花燈。文花燈秀麗灑脫,武花燈健美剛勁。
鬧花燈時,鼓樂隊在前頭,隨后就是光彩奪目的花燈了。燈由一人高擎著,周圍有許多人像群星拱月一樣護衛著。遠看花燈,像一簇聚集起來的夜明珠,明晃晃,亮晶晶,五光十色。近觀花燈,每一座都由成百盞小燈組成。花燈分上下兩部分。部稱為寶蓋,軸心有兩層走馬燈,左右相反旋轉;四周是各式各樣 的燈,又分為三層 :上層是牡丹花蕾燈,5盞;中層是鳳蠻燈,6盞;下層是整魚燈,6 盞。這些花燈造型精巧美觀,整頭羽末,往往綴有成串五顏六色的細珠,煞是好看。下部是花燈主體,軸心是寶傘花壺燈,四周12串,分內外兩層:內層是六角宮燈,或是牡丹燈,花缽燈;外層是花籃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