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簾控制器需要具備哪些功能呢?
1、能為與其相連且要求其供電的部件供電。
2、能通過手動控制裝置控制防火卷簾執行上升、停止、下降動作,接收防火卷簾限位器的反饋信號、控制防火卷簾執行相應動作,并發出卷簾動作聲、光指示信號。
3、連接由一只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和一只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組成的火災探測器組的控制器應能接收其火災報警信號,控制防火卷簾完成相應動作,并發出防火卷簾動作聲、光指示信號。
現場手動控制裝置、與控制器相關的火災探測器組(如連接)、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級由高到低排序(在有火災報警信號或來自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信號存在的情況下,現場手動控制裝置的下降按鍵失效)。
控制器應有主、備電源轉換功能;主、備電源的工作狀態應有指示,主電源應有過流保護措施。主、備電源的轉換應不使控制器發生誤動作。主電源容量應能控制器在輸出控制防火卷簾動作信號條件下連續工作2h。
注意事項
1.在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操作地點,應密切注意防火卷簾啟閉情況和操作指令的執行情況。
2.在防火卷簾啟閉時,其下方不準有人站立或走動,以防止行程開關失靈、卷簾卡死、電動機受阻和其他事故的發生。
通電功能調試時,應將防火卷簾控制器分別與消防控制室的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相關的火災探測器、卷門機等連接并通電,防火卷簾控制器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控制功能調試
1)自動控制功能調試時,當防火卷簾控制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后,應輸出控制防火卷簾完成相應動作的信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控制分隔防火分區的防火卷簾由上限位自動關閉至全閉。
防火卷簾控制器接到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后,控制防火卷簾自動關閉至中位(1.8m)處停止,接到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后,繼續關閉至全閉。
防火卷簾半降、全降的動作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2)手動控制功能調試時,手動操作防火卷簾控制器上的按鈕和手動按鈕盒上的按鈕,可控制防火卷簾的上升、下降、停止。
3)自重下降功能調試時,應將卷門機電源設置于故障狀態,防火卷簾應在防火卷簾控制器的控制下,依靠自重下降至全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