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登報電話:400-998-6906 鄭老師 在線辦理,方便快捷報刊登報辦理:遺失聲明、登報掛失、注銷公告、減資公告、公告、聲明、啟示、轉讓公告等
當公司或組織的公章不慎遺失時,為了確保公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需要進行登報聲明和補辦。以下是辦理公章遺失登報的步驟:
1. 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獲取報案證明和報案回執。
2. 在當地的省級或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聲明內容應包括公章的名稱、編號、遺失時間、遺失地點等信息。遺失聲明需要公示至少五天,以確保公眾了解公章已經遺失的事實。
3. 在登報聲明期間,需要盡快聯系公司或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相關負責人,制定補辦公章的具體方案。一般而言,需要重新制作一枚新的公章,并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新公章的備案手續。
4. 申請備案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公司或組織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文件;遺失聲明報紙的原件及復印件;公司或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相關負責人的書面申請信。
5. 備案通過后,新的公章即可生效,并需要在公司或組織的內部文件中明確新舊公章的使用時間和范圍。同時,為了確保公章的安全性,還需要制定相應的公章使用規定和管理制度。
總之,當公司或組織的公章遺失時,需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在補辦公章的過程中,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確保公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