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砂漿指的是將磚、石、砌塊等塊材經砌筑成為砌體的砂漿。 它起粘結、襯墊和傳力作用,是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水泥砂漿宜用于砌筑潮濕環境以及強度要求較高的砌體。
水泥石灰砂漿宜用于砌筑干燥環境中的砌體;多層房屋的墻一般采用強度等級為M5的水泥石灰砂漿;磚柱、磚拱、鋼筋磚過梁等一般采用強度等級為M5~M10的水泥砂漿;磚基礎一般采用不低于M5的水泥砂漿;低層房屋或平房可采用石灰砂漿;簡易房屋可采用石灰黏土砂漿。
水泥是砂漿的主要膠凝材料,常用的水泥品種有普通水泥、礦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和復合水泥等,具有可根據設計要求、砌筑部位及所處的環境條件選擇適宜的水泥品種。選擇中低強的水泥即能滿足要求。水泥砂漿采用的水泥,其強度等級不宜大于32.5級;水泥混合砂漿采用的水泥,其強度等級不宜大于42.5級。如果水泥強度等級過高,則可加些混合材料。對于一些特殊用途,如配置構件的接頭、接縫或用于結構加固、修補裂縫,應采用膨脹水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