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配電箱的使用維護 1、防爆配電箱操作要由的工作人員按照制造商標明的使用手冊進行操作,并且定期對其進行檢修、維護和保養,并填寫運行記錄和檢查記錄。 2、要防爆電氣設備的完整性,不得隨意對防爆電氣設備上安裝的元器件進行拆卸、更改。 3、防爆配電箱在排除故障、檢修維護期間斷電,故障排除之前不得送電,嚴禁帶電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接線和使用易產生火花(星)的工具。 4、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發現任何異?,F象,要立即通知設備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并做好詳細記錄。 5、防爆電氣設備如果遇到技術性難題,要立即斷電,同時聯系生產廠家進行處理。
防雷裝置檢測一般包含外部防雷檢測、接地系統檢測、防靜電檢測及信號防護檢測等,確保各建筑物和設施設備均符合防雷要求;并定期做好防雷檢測工作,可以有效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重要設備抵御雷電襲擊的能力,設備可以正常使用。
定期對這些爆炸性粉塵環境進行防爆檢測和防爆檢查是防止和降低爆炸事故發生率的手段之一。對這類型場所的防爆檢查了一系列的標準,并規定3年/次由具備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此進行檢測,以此規范其現場防爆檢測的相關技術要求。主要依據標準有: 1、GB 15577-2007《粉塵防爆規程》 2、GB 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3、GB 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拠范》 4、GB 3836.1-2010《爆炸性環境第部分通用要求》 5、GB/T 17919-2008《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收塵器防爆導則》 6、GB 17269-2003《鋁加工粉塵防爆規程》,針對鎂鋁加工場所 7、AQ3009-2007《危險場所電氣防爆規范》 8、《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總局令第68號)操作要點等
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原則:
1.要滿足危險場所劃分的危險區域來選用相應的電氣防爆類型;
2.要根據危險環境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種類來選擇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溫度組別;
3.考慮其他環境條件對防爆性能的影響(例如:化學腐蝕、鹽霧、高溫高濕、沙塵雨水,或振動的影響);
4.安裝使用維護的性;
5.選用具有防爆合格證以及相應認證的產品。
根據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氣體/蒸氣危險場所劃分為:0區、1區和2區,它們的劃分主要取決于釋放源(爆炸危險源)的釋放程度,當然,場所中的建筑物結構、通風設施的能力以及場所所處的自然因素等都會對其劃分有影響,甚至影響很大。
在現代石油化工項目中2區場所約占60%以上,1區場所約占20~30%左右,;老化工企業一般1區和2區場所各約占50%。0區場所一般局限于石油和化工裝置內或排放口較小區域。對于1區、2區場所而言,企業一般為了提高程度,均愿意選擇1區使用的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如果應用環境/場所是戶外或有輕微腐蝕、沙塵雨水的2區時,往往愿意選用防護能力較強的防爆類型電氣設備,例如:增安隔爆復合型“de”、增安型“e”、“n”型等。此外,在溫度組別上,愿意選擇應用環境氣體點燃溫度的組別。
在爆炸危險場所,往往同時存在化學腐蝕、鹽霧以及其他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的影響不僅會破壞設備的電氣性能和機械性能,更嚴重的是破壞設備的防爆性能,縮短設備的防爆壽命,使得設備的防爆性不確定。所以,在這類場所中選用防爆電氣設備時,一定要確認其同時具有抗這些因素的能力。
爆炸性粉塵環境
(1)可燃性粉塵危險場所的劃分與氣體危險場所相似,分為:20、21和22區。
(2)純粹的粉塵危險場所在石化工企業中比例不是很大,主要存在于煤化工和造粒工藝中。較為常見的是氣體和粉塵同時存在的場所。
(3)可燃性粉塵危險環境用電氣設備防爆型式目前主要是用外殼保護型,本安型、正壓型和澆封型。
(4)對于上述的氣體和粉塵同時存在的危險場所設備選型時,一定要選用氣體與粉塵雙重防爆的防爆電氣設備,其防爆等級即要滿足爆炸氣體的特性,還要滿足可燃性粉塵特性。這種雙重防爆特性的電氣產品是在2005年才開始由國內一些制造商批量生產。目前,國內在這類防爆電氣設備設計生產上也不斷提高,基本滿足這類場所應用的電氣設備種類需求。
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1)增安型電氣設備引入電纜或導線應與連接件可靠連接,并滿足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的要求;
2)電纜引入裝置內的橡膠密封圈應用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
3)冗余電纜引應用符合標準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4)增安型電動機應配備過載反時限保護裝置,電動機堵轉時在電動機銘牌規定的時間內斷開電源;
5)完成安裝后的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外殼防護等級應滿足IP54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