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
1、國際貿易開始新一輪的增長,國際貿易對經濟的增長效果越來越明顯;
2、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
3、國際范圍內的區域經濟合作趨勢越來越高,中國逐漸成為國際貿易的新生力量;
4、國際貿易走向化,國際服務貿易和技術開始展露頭角;
5、國際貿易的一體化投資趨勢更加明顯,跨國公司在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更加明顯;
6、國際貿易的自由化,各個國家的貿易壁壘百花齊放。
?美國清關Bond?是進口商向美國海關購買的一種金或保險機制,主要作用是確保進口關稅、稅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并保障進口商品符合海關法規要求。以下是關于Bond的核心要點:????1
?定義與作用?。
?金性質?:Bond相當于進口商與海關之間的“信用擔保”,用于覆蓋因違規操作(如未繳關稅、棄貨等)產生的罰款或費用。若進口商無法履行支付義務,海關可直接從Bond中扣款。????2
?法律約束力?:Bond的受益人為美國和海關,其目的是維護貿易秩序并保障國家財政收入。??3
?分類與適用場景?。
?年度Bond(連續性Bond)?:適用于年進口額較高或頻繁進口的商家,每年購買一次,通常覆蓋貨值在10萬美元以內的貨物。??1??4
?單次Bond(一次性Bond)?:適用于偶爾進口或低風險貨物,每票貨物需單購買,費用根據貨值計算(如每1000美元增加5美元)。??4??5
?清關方式與Bond關聯?。
?以收貨人名義清關?:需使用收貨人的Bond,并提供其稅號(IRS No.)。??4??5
?以發貨人名義清關?:發貨人購買年度Bond,且無法使用單次Bond。??4??5
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均需確保使用正確的稅號進行清關。??2??5
?申請與要求?。
申請主體可為美國本土公司或非本土代理,需提交營業執照、法人證明等文件。??4
未購買Bond的貨物無法完成清關,可能導致被拒收或產生額外罰款。????2
?總結?:美國清關Bond是強制性要求,進口商需根據自身業務規模選擇合適的類型并按時續費,以確保貨物順利通關。
Bond是由美國聯邦海事FMC(Federal Maritime Council)所推行,目的是貨物進口關稅和稅款的支付,確保所有美國進口商品遵守海關所制定的法律法規以及履行其中的相關義務。物流行業內習慣將 “Bond” 的中文寫成類似音的 “磅” 。
簡單來說,Bond就是美國進口商(importer)需要向美國海關購買的一種金。當進口商因種種原因而產生罰款時,美國海關就可以在Bond里面扣錢,所有進口到美國的貨物都需要購買Bond,即向美國海關繳納一定的Bond費作為金。
如果進口商因各種突發原因棄貨而且不支付任何費用時,美國海關除了有權利對貨物進行逾期拍賣以外,還可以扣除進口商買Bond時所支付的費用,用來抵扣這些貨物在清關時產生的其他雜費,例如倉租堆存費Storage Fee、稅款Duty、操作費THC等等。
額外小常識
1、購買Annual Bond/Continuous Bond(即年度Bond),不需要再另外購買ISF Bond。
2、購買Single Bond/Single Transaction(單次Bond),需要再另外購買ISF Bond。
3、Annual Bond/Continuous Bond——全年貨值5萬美金之內Bond費用大概是850美元。
4、Single Bond/Single Transaction——小50美元一票,每超貨值1000美元,Bond增加5美元。
5、ISF Bond——貨值10萬美元之內,Bond費用小90美元/票。
T01清關模式(Formal Entry)
標準報關模式,需完整申報所有信息(如商業發票、提單、裝箱單、原產地證書、質量檢驗證書等,還需提供進口商詳細信息、貨物詳細描述、詳細HS編碼等),稅率通常為20%-25%(含基礎關稅及附加稅)
適合貨型:
無金額限制,適用于所有值或復雜商品。如果貨物貨值較高,T01是合適的選擇清關手續費高海運整柜或空運大批量貨物(比如汽車配件、工業設備)。適用于一般貿易進口、跨境電商進口等,涉及到需要嚴格遵守海關規定和相關法規的各類貨物進口,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等需要額外檢查的商品。
好處:
合規性強:T01清關要AMS(美國艙單申報)和ISF(進口安全申報),合規性強。
注意事項:
手續費高:T01清關的手續費為75美元/票,外加25美元的handling費用,以及之前AMS+ISF的申報費用50美元。成本較高。
流程復雜:T01清關需要提交較多的文件和信息,清關時間較長,適合有經驗的賣家。
T86 清關模式
T86是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專為值電子商務貨物設計的快速清關模式,基于《美國法典》Section 321條款,即“小額免稅”政策。
適用范圍:
●貿易類型:主要適用于跨境電商平臺的訂單,包括B2C(企業對消費者)和C2C(消費者對消費者)的交易。
●貨物價值:適用于≤800美元的值貨物,根據USMCA規定,也稱為“Section 321”貨物。
●企業類型:通常適用于經營規模較大的外貿公司、供應鏈管理企業等,以及進出口商品種類繁多、頻繁使用清關服務,且具有較高信用等級、符合海關要求的企業。
特點:
●免稅且無需詳細申報,僅需提供基本貨物信息(如運單號、收貨人地址、原產國等)。
●通關快速:通過對企業信用度、海關數據等進行全面評估和審核,提高通過率和通關效率,減少貨物滯留時間。
●查驗率低:無需ECCF加急費用,即使對于需要PGA批準的產品也是如此,不會因某個包裹查驗而導致整批貨扣留等待。
限制:
●農產品,類商品不可用,且需符合美國海關“小額豁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