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形成有效的指引系統。因此,在2009國標的修訂過程中,著重對指路標志的信息選取與發布方法進行規定,補充了指路標志的設置目的,指路標志信息分級和選取原則,信息選取方法,明確了指路標志中箭頭的含義和設置位置,明確了指路標志中距離的表示方法。指路標志的服務對象定位為對路線不熟悉的駕駛者,即既不是熟悉路線的當地駕駛員也不是對路線一無所知者。信息:指高速公路、國道、城市快速道路,直轄市、省會、自治區等控制市,及其它本區域內相對重要的信息;二級信息:指省道、城市主干道路。縣及縣級市,及其它本區域內相對較重要的信息;三級信息:指縣道、鄉道、城市次干道路、支路,鄉、鎮、村,及其他本區域內的一般信息。
公路交通標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以內,懸臂、門架式等懸空標志凈空高度應預留20-50cm的余量。志警告標志150-250應符合公路建筑限界的要求:高速、一二級公路不小于500;路側安裝時,為避免標志板面對駕駛人的眩光,標志板面的法線應與公路中心線線平行或成一定的角度。禁令標志和指示標志為0-45度。指路標志和警告標志為0-10度。采用懸臂、門架或附著式支撐結構時,標志的安裝角度應與公路中心線垂直。在積雪地區,門安裝時,標志板可前0-10度。(1)為視認,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以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上,但多不應超過4個。
采用英文,首字母應為大寫,其余小寫,根據需要也可全部大寫。圖形也是交通標志和標線傳達的信息內容之一,人眼對形象的感受往往比文字要快。圖形化指示標志通過指示箭頭建立了目的地指示或編號與行駛方向及路網的關系。交通標志版面由顏色、文字、箭頭符號、編號、圖形符號、邊框等要素組成,版面尺寸規格取決于上述要素的組合。一般情況下,應根據公路的設計速度確定漢字高度,再根據版面字數是否與其它文字并用,版面美化等因素,確定終的標志版面尺寸。圓形標志的直徑小不應小于50CM。三角形標志的邊長小不應小于60CM。
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過圖形、符號、顏色、文字形式傳遞規范化信息,為公路上行駛的交通流提供了應遵循的律、將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傳遞給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導交通的重要設施。例如:禁令標志明確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許的交通行為;部分指示標志指示道路使用者應當采取的交通行為;不同形式的交通標線設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權等。這種傳遞的信息具有法律強制性,是進行的法律依據。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是公路設計、施工、運營和養護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能否科學合理地設置交通標志標線,直接決定著向公路使用者傳遞信息的有效性。正確完善地設置公路交通標志標線,不僅能體現道路規和相應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實。
指路標志是交通標志中主要標志的一種,用以指示市鎮村的境界、目的地的方向和距離、高速公路出入口、地點所在等。指路標志用以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道路交通標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語言作用。 2、指揮控制交通,保障交通安全。 3、指路導向,提高行車效率。 4、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執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