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通過取物裝置將起吊物品與提升機構聯系起來,從而進行這些物品的裝卸吊運以及安裝等作業。取物裝置種類繁多。如:吊鉤、吊環、扎具、夾鉗、托爪、承梁、電磁吸盤、真空吸盤、抓斗、集裝箱吊具等。
在橋式、龍門式起重機上采用多的取物裝置是吊鉤。吊鉤的斷裂可能導致重大的人身及設備事故,因此,要求吊鉤的材料沒有突然斷裂的危險。中小起重量行車的吊鉤是鍛造的;大起重量行車的吊鉤采用鋼板鉚合,稱為片式吊鉤。
橋架是橋式起重機的基本構件,它由主梁、端梁、走臺等部分組成。主梁跨架在跨間上空,有箱形、析架、腹板、圓管等結構形式。主梁兩端連有端梁,在兩主梁外側安有走臺,設有安全欄桿。在駕駛室一側的走臺上裝有大車移行機構,在另一側走臺上裝有往小車電氣設備供電的裝置,即輔助滑線。在主梁上方鋪有導軌,供小車移動。整個橋式起重機在大車移動機構拖動下,沿車間長度方向的導軌上移動。
提升機構由提升電動機、減速器、卷筒、制動器等組成。提升電動機經聯軸器、制動輪與減速器連接,減速器的輸出軸與纏繞鋼絲繩的卷筒相連接,鋼絲繩的另一端裝吊鉤,當卷筒轉動時,吊鉤就隨鋼絲繩在卷筒上的纏繞或放開而上升或下降。對于起重量在15t及以上的起重機,備有兩套提升機構,即主鉤與副鉤。
橋式起重機的跨度是指起重機主梁兩端車輪中心線間的距離,即大車軌道中心線間的距離,以米(m)為單位。
橋式起重機跨度有10.5、13.5、16.5、19.5、22.5、25.5、28.5、31.5m等多種。每3m為一個等級。
起重機的吊具或抓取裝置(如抓斗、電磁吸盤)的上極限位置與下極限位置之間的距離,稱為起重機的提升高度,以米(m)為單位。
起重機一般常用的提升高度有12、16、12/14、12/18、16/18、19/21、20/22、21/23、22/26、24/26m等幾種。其中分子為主鉤提升高度,分母為副鉤提升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