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注冊資金程序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隨著企業的發展的需要,或出現公司變更注冊資金的情況出現。一般來說,公司變更注冊資金主要有兩種,種就是增加公司注冊資金;第二種就是減少公司注冊資金。在辦理公司注冊資金變更時,需要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到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
公司變更注冊基本要求有哪些? 公司變更設立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即公司設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未經核準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公司變更注冊資金事關公司債權人重大利益;因此,如果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減少注冊資本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關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變更登記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新法人簽名、蓋章)
2.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新法人簽名、蓋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簽字、蓋章
4.股東會決議 簽字、蓋章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6.變更登記審核表
7. 營業執照頒發及歸檔記錄表
變更注冊資金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 公章、財務章、人名章;
3、 法人身份證原件;
4、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 驗資報告;
6、開戶許可證原件;
經營范圍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注銷登記。